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二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西藏自治區法治宣傳(chuan) 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12月1日正式施行,標誌著西藏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步入了法製化規範化軌道,進入了一個(ge) 新的發展階段,是西藏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裏程碑意義(yi) 。
作為(wei) 全區出台的第一個(ge) 專(zhuan) 門關(guan) 於(yu) 法治宣傳(chuan) 教育的地方性法規,《條例》認真貫徹習(xi) 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時代黨(dang) 的治藏方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和西藏自治區黨(dang) 委工作要求,提煉固化多年普法中有效的工作機製和經驗做法,明確了黨(dang) 的領導和落實國家機關(guan)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及構建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進一步強化法治宣傳(chuan) 教育的剛性要求,將普法工作由“軟任務”變成“硬指標”,必將對全麵深化西藏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起到積極地推動作用。
下麵就《條例》進行問答式解讀。
1、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實行什麽(me) 樣的體(ti) 製機製?
《條例》第3條規定,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健全黨(dang) 委領導、政府主導、人大監督、政協支持、部門各負其責、社會(hui) 廣泛參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為(wei) 主體(ti) 的工作體(ti) 製機製,實行普法責任製。
2、法治宣傳(chuan) 教育的對象是誰?
《條例》第5條規定,法治宣傳(chuan) 教育的對象是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3、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的責任主體(ti) 有哪些?
《條例》第5條規定,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是全社會(hui) 的共同責任。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nei) 的國家機關(guan) 、社會(hui)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組織都是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的責任主體(ti) 。
4、法治宣傳(chuan) 教育的基本任務是什麽(me) ?
《條例》第6條規定,法治宣傳(chuan) 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宣傳(chuan) 習(xi) 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時代黨(dang) 的治藏方略;宣傳(chuan) 以憲法為(wei) 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普及憲法、法律法規;宣傳(chuan) 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念,在全社會(hui) 營造和培養(yang) 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和法治習(xi) 慣;宣傳(chuan) 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宣傳(chuan) 維護祖國統一、反對分裂,維護穩定法律法規,促進長治久安;宣傳(chuan) 鄉(xiang) 村振興(xing) 、民生保障、安全生產(chan) 、優(you) 化營商環境等重要領域法律法規,推動高質量發展;宣傳(chuan) 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宣傳(chuan) 民族工作法律法規,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推進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宣傳(chuan) 宗教事務管理法律法規,促進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宣傳(chuan) 促進邊境穩定繁榮的法律法規,確保邊疆鞏固邊境安全;宣傳(chuan) 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實踐,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宣傳(chuan) 黨(dang) 內(nei) 法規和其他方麵的法律法規。
5、“普法責任製”的具體(ti) 要求有哪些?
《條例》第6條規定,國家機關(guan) 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用工誰普法的普法責任製,製定本部門法治宣傳(chuan) 教育規劃、年度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內(nei) 容,做好本係統普法和麵向社會(hui) 普法。
社會(hui)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組織堅持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用工誰普法的原則,製定本單位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年度計劃,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
國家機關(guan) 、社會(hui)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組織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推進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6、“法律十進”是指什麽(me) ?
《條例》第16條規定,國家機關(guan) 、社會(hui)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結合各自法治宣傳(chuan) 教育職責,組織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活動,推進法治宣傳(chuan) 教育進機關(guan) 、進鄉(xiang) 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ye) 、進單位、進網絡、進宗教活動場所、進家庭、進軍(jun) 營。
7、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落實情況由哪些部門組織開展考核?
《條例》第39條規定,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納入法治西藏建設考核、精神文明創建考核、平安西藏建設考核內(nei) 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國家機關(guan) 、社會(hui)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組織落實法治宣傳(chuan) 教育規劃、年度計劃、普法責任清單情況進行階段性考核和總體(ti) 考核。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