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1號),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zhong) 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自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以來,西藏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按照國家網信辦統一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屬地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審批工作。現將西藏自治區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相關(guan) 許可信息予以公開。截至2021年12月29日,經西藏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審批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總計14家,具體(ti) 服務形式包括:互聯網站5個(ge) 、應用程序4個(ge) 、公眾(zhong) 賬號27個(ge) ,共計36個(ge) 服務項。
1.互聯網站名單
2.應用程序名單
3.公眾(zhong) 賬號名單
西藏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互聯網站名單(共5個(ge) )
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應用程序名單(共4個(ge) )
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公眾(zhong) 賬號名單(共27個(ge) )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