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檢察官幫我們(men) 調解,讓我們(men) 順利領到了工資。”近日,阿裏檢察分院檢察官收到農(nong) 民工發來表示感謝的信息。
數日前,阿裏檢察分院與(yu) 普蘭(lan) 縣檢察院成功訴前解決(jue) 6名農(nong) 民工9萬(wan) 餘(yu) 元工資被拖欠問題,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保障了他們(men) 的合法權益。
2021年3月,某發包方與(yu) 承包方簽訂合同,申請人洛某某等6人在工程中分別承擔木工、清潔、泥漿等工作。完工後,某公司未支付洛某某等6名農(nong) 民工工資共計人民幣92150元。6名農(nong) 民工多次前往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和信訪局反映。後來在阿裏地區信訪局的協調下,發包方向6名農(nong) 民工出具欠條,承諾於(yu) 2021年4月支付欠款。但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農(nong) 民工仍未收到被欠工資。在得知檢察機關(guan) 可以幫助農(nong) 民工支持起訴後,6名農(nong) 民工便來到阿裏檢察分院求助。
阿裏檢察分院收到當事人申請後,立即成立聯合辦案組,啟動維權綠色通道,快速受理案件。經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為(wei) ,該案為(wei) 發包方將工程進行分包,分包方以發包方未支付工程款為(wei) 由,拒絕支付農(nong) 民工工資。根據《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發包方作為(wei) 施工總承包方,應當及時支付申請人洛某某等人的勞動報酬。
秉承群眾(zhong) 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guan) 情的辦案理念,承辦檢察官全麵審查案件後,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詳細記錄相關(guan) 情況、認真審查證據材料,並積極與(yu) 用工方溝通協調,就《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的相關(guan) 內(nei) 容,向雙方當事人釋法說理,闡明解決(jue) 糾紛的合法途徑及對策,引導雙方當事人合理合法解決(jue) 問題。
經過阿裏檢察分院與(yu) 普蘭(lan) 縣檢察院的不懈努力,最終雙方就農(nong) 民工工資的金額及如何支付等問題達成和解協議。10月25日,6名農(nong) 民工如願拿到9萬(wan) 餘(yu) 元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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