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刑偵(zhen) 一大隊駐八廓派出所民警接市民貢先生報警稱:12月2日,自己前往林廓東(dong) 路某自助銀行準備轉賬時,因不會(hui) 操作ATM機,故在路邊找了一位男子幫忙操作,並將銀行卡密碼告訴了對方,對方操作後稱ATM機係統故障無法轉賬,遂將銀行卡退還。
然而,貢先生回到家後收到短信提醒,其銀行卡被支取現金、刷卡消費共計27332元。收到短信提醒後,貢先生發現對方退還的銀行卡與(yu) 自己原本的銀行卡卡號不一致。
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開展相關(guan) 調查取證工作,並迅速鎖定嫌疑人紮某。在偵(zhen) 辦過程中,民警查證到另外兩(liang) 名受害人根先生、嘎先生。
據了解,近期根先生、嘎先生因相同的原因讓嫌疑人紮某幫忙操作ATM機轉賬,紮某在操作後將根先生、嘎先生的銀行卡進行了調換。後期,根先生收到銀行卡被支取現金5400元的短信通知,嘎先生收到銀行卡被支取現金18100元的短信通知,以上三起案件涉案總資金50832元。
12月12日13時許,民警成功在城關(guan) 區東(dong) 孜蘇路某茶館內(nei) 將嫌疑人紮某抓獲。目前,嫌疑人紮某已被公安機關(guan) 依法刑事拘留,50832元贓款已全部追回,此案正在進一步偵(zhen) 辦中。
在此,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使用ATM機時,如若有疑問,應向銀行工作人員求助。切不可隨意相信身邊的陌生人,更不要將自己的身份證號、賬號、交易密碼、手機號碼等個(ge) 人信息輕易泄露給他人,要提高警惕,讓不法分子無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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