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印發《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全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普查標準時點為(wei) 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wei) 2023年年度資料。
據了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chan) 出調查,普查對象是在西藏範圍內(nei) 從(cong) 事第二產(chan) 業(ye) 和第三產(chan) 業(ye) 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chan) 業(ye) 活動單位和個(ge) 體(ti) 經營戶。普查內(nei) 容主要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chan) 能力、財務狀況、生產(chan) 經營、能源生產(chan) 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chan) 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chan) 投資構成情況等。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通知》要求,各市地、各部門要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wei) 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yu) ”的原則,統籌協調,優(you) 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chuan) 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同時,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yan) 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ye) 秘密、個(ge) 人信息,必須嚴(yan) 格履行保密義(yi) 務。要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yan) 格執行普查方案,規範普查工作流程,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為(wei) 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新西藏,奮力推進新時代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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