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cong)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獲悉,為(wei) 進一步規範對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審批管理,促進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健康發展,結合西藏實際,形成西藏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項目類別劃分。
據介紹,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項目類別劃分為(wei) 八類:一是音樂(le) 類,如聲樂(le) 、作曲、音樂(le) 製作等;二是戲劇影視類,如藏戲、曲藝、播音與(yu) 主持、錄音、表演、模特與(yu) 禮儀(yi) 、影視攝影與(yu) 製作等;三是美術類,如唐卡、漢文書(shu) 法、藏文書(shu) 法、中國畫、油畫等;四是傳(chuan) 統手工技藝類,如雕塑、雕刻、陶藝、編織等;五是視覺傳(chuan) 達類,如平麵設計、攝影、攝像、服裝設計、室內(nei) 設計等;六是器樂(le) 類,如古琴、笛簫、鋼琴、紮念琴、鷹笛、揚琴、藏戲司鼓、吉他、爵士鼓、小提琴等;七是舞藝類,如民族舞(熱巴、弦子、朗瑪、堆諧等)、踢踏舞、國際國標舞、芭蕾、街舞等;八是理論類,如音樂(le) 史論、戲劇史論、美術學、音樂(le) 理論、舞蹈理論等。
此外,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類別清單目錄實行動態調整,現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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