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日通報,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hui) 原黨(dang) 組成員、副主任紀國剛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紀國剛作出逮捕決(jue) 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紀國剛生於(yu) 1962年8月,吉林延吉人,在職研究生學曆,經濟學博士。他曾先後在國家計劃委員會(hui)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任職,於(yu) 2012年末調任西藏自治區工作。
2022年11月,官方通報紀國剛被查。他成為(wei) 中共二十大後西藏自治區落馬的首“虎”。今年5月,官方通報,紀國剛嚴(yan) 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dang) 籍和公職。
在通報中,紀國剛被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圖享樂(le) ,長期接受私營企業(ye) 主安排的高檔宴請,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wei) 親(qin) 屬及他人違規安排工作”等。
值得注意的是,紀國剛被“雙開”的黨(dang) 紀政務處分通報中,還有“嚴(yan) 重違背新時代黨(dang) 的治藏方略和新發展理念,肆意濫用中央和地方專(zhuan) 項資金”這一表述。外界同時注意到,近年來,已有多名落馬“老虎”的貪腐問題涉及專(zhuan) 項資金、財政資金等方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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