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i) 第53屆會(hui) 議舉(ju) 行之際,中國人權研究會(hui) 3日在日內(nei) 瓦萬(wan) 國宮舉(ju) 行“中國的人權理念與(yu) 實踐”主題邊會(hui)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研究員邊巴拉姆在會(hui) 議發言中強調,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各民族共同締造了中國的曆史。
邊巴拉姆說,在中國近現代史上,中央政權始終在西藏地方行使主權,西藏始終在中央政府統一管轄內(nei) 。那些鼓吹“西藏獨立”的人要麽(me) 是缺乏對國家和國家主權概念的認識,要麽(me) 是別有用心、抱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她說,1279年忽必烈統一全國,中央政府正式在西藏地方派官設治。明朝中央政權建立後,充分利用元朝對西藏地方全麵施政的政治基礎,通過任命地方官員、設置行政和軍(jun) 事機構,確立對西藏地區的統轄權,並將對西藏的行政管理納入邊疆管理體(ti) 製統一建設中。清朝中央政權建立後在西藏地區的主權行使更具製度化、規範化,治理更為(wei) 有效。
邊巴拉姆表示,1949年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共同綱領》專(zhuan) 門規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則,確定了包括西藏在內(nei) 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製度。根據《共同綱領》對於(yu) 民族地區的精神,1951年,中央政府與(yu) 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十七條協議》。該協議以法律性的文件在中央政府與(yu) 西藏地方政府協商下製定而成,是一國政府更替後對於(yu) 該國領土、政治管轄等方麵進行國家繼承的有效體(ti) 現,是對該國主權的繼續行使履行法律形式上的替換義(yi) 務,對於(yu) 維護國家統一具有現實重大意義(yi) 。
她強調,那些宣揚“西藏獨立”的西方敵對勢力無視包括藏族在內(nei) 的中華民族的發展曆史,其目的不過是混淆視聽,用民族分離主義(yi) 思潮滲透破壞中國的民族團結,達到遏製中國發展的目的。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