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新修訂的《西藏自治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辦法》和《西藏自治區最低生活保障實施方法》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hui) 25日在西藏拉薩舉(ju) 行。會(hui) 上發布,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區共有城市低保對象2.3萬(wan) 人、農(nong) 村低保對象13.79萬(wan) 人、農(nong) 村特困人員12100人、城市特困人員368人,實現了“應保盡保、應納盡納”,困難民眾(zhong) 獲得感極大增強。
圖為(wei) 新聞發布會(hui) 現場。拉巴卓瑪攝
會(hui) 上,西藏自治區民政廳黨(dang) 組副書(shu) 記、廳長平措旦增就新修訂的《西藏自治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辦法》介紹,新修訂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辦法》以適當放寬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為(wei) 目標要求,重點對認定特困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yang) 撫養(yang) (扶養(yang) )義(yi) 務人或法定義(yi) 務人無履行義(yi) 務能力的部分條款。同時,進一步優(you) 化簡化審核確認程序,進一步縮短了辦理時限,規範救助供養(yang) 標準。
他說:“下一步將繼續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辦法》,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zhong) ,按照集中和分散兩(liang) 種供養(yang) 方式,全部納入救助供養(yang) 範圍,重點將因適度放寬認定條件而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zhong) 及時納入保障範圍。加強對集中供養(yang) 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及時將有集中供養(yang) 意願的特困人員納入機構供養(yang) ,加強對分散供養(yang) 特困人員照料服務。”
對新修訂的《西藏自治區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特色和亮點他介紹,新修訂的《低保辦法》在原有的基礎上,將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以及殘疾等級為(wei) 一級、二級的其他重度殘疾人或,低保邊緣家庭中患重特大疾病的人員,可以單獨提出低保申請,明確將草場補貼不計家庭收入,擴大了高海拔牧區群眾(zhong) 低保增量。為(wei) 適應戶籍製度改革要求,新修訂的《低保辦法》刪除了有關(guan) 城市低保、農(nong) 村低保的概念,但是保障標準暫時無法實現城市和農(nong) 村一致外,從(cong) 申請受理到審核確認、程序和製度設計上實現了城鄉(xiang) 統籌,糾正了保人不保家庭等製度執行上的瑕疵。同時,新修訂的《低保辦法》在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部分明確了家庭收入包含的內(nei) 容,不計入家庭收入的情形,入戶調查程序等事項,簡化了審核確認流程,縮短了辦結時間,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
平措旦增表示,下一步西藏自治區民政廳將持續健全完善社會(hui) 救助體(ti) 係,進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供養(yang) 等基本生活救助製度,精準落實落細各項救助政策,創新優(you) 化多樣化救助服務,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不斷增強百姓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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