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yfundingllc.com
home

國務院印發 《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3-10-29 09:50:00 來源: 新華社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jue) 定於(yu) 2023年11月起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

  《通知》強調,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jia) 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周密組織部署,確保普查結果全麵客觀反映我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基本狀況。

  《通知》指出,普查總體(ti) 目標是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建立全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大數據庫,建立文物資源資產(chan) 動態管理機製。完善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公布機製,規範認定標準和登記公布程序,健全名錄公布體(ti) 係。完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機製,構建全麵普查、專(zhuan) 項調查、空間管控、動態監測相結合的文物資源管理體(ti) 係。培養(yang) 鍛煉專(zhuan) 業(ye) 人員,建強文物保護隊伍,增強全社會(hui) 文物保護意識。

  普查範圍是我國境內(nei) 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複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普查主要內(nei) 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

  此次普查分三個(ge) 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wei) 2024年4月30日。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為(wei) 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準和規範,開發普查係統與(yu) 采集軟件,開展培訓、試點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為(wei) 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wei) 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為(wei) 第三階段,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並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逐級驗收並向社會(hui) 公布普查成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普查結果,及時將重要的不可移動文物核定公布為(wei) 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

  為(wei)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jue) 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文物局,各有關(guan) 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區文物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ti)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本地區文物普查工作,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壓實責任,具體(ti) 組織實施普查工作,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

(責編: 常邦麗 )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