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全麵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持續落實《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guan) 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結合主題教育成果轉化,日喀則市著力推動解決(jue) 落實檢察建議“剛性”不足、“紙麵”落實等問題,促進社會(hui) 治理。近日,日喀則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辦和平安辦三部門聯合出台《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檢察建議辦理工作促進社會(hui) 治理法治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形成“黨(dang) 委領導、政府主導、多方參與(yu) 、司法保障”的檢察建議辦理工作格局,更深更實推動檢察建議從(cong) “辦理”向“辦複”轉變。
《意見》旨在以製度形式推動全市各級各部門主動接受檢察機關(guan) 法律監督,構建檢察建議落實多方協調機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會(hui) 治理新格局,更深更實推動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日喀則、法治日喀則建設。
《意見》共五個(ge) 部分18項,明確檢察建議辦理工作的重要意義(yi) ,細化推動檢察建議剛性落實各項具體(ti) 措施,對被建議單位主動配合檢察機關(guan) 及時回複落實情況作詳細規定,並對一些社會(hui) 影響大、群眾(zhong) 關(guan) 注度高、違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事項和違紀違法追責的,建立相應抄送製度。
《意見》規定,檢察機關(guan) 要定期向同級黨(dang) 委和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匯報檢察建議工作情況,把黨(dang) 的領導貫穿到檢察建議工作全過程各方麵。各級黨(dang) 委政法委要指導、支持、督促檢察機關(guan) 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範圍內(nei) 依法有序開展檢察建議工作,把執法辦案職能向社會(hui) 深層治理領域延伸,深入分析案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常態化開展類案監督,推動“一案一事整改”向“一類問題治理”拓展,促進一個(ge) 行業(ye) 、領域突出問題的綜合治理,避免大量矛盾糾紛湧入司法渠道,從(cong) 前端化解矛盾糾紛、減少訴訟增量。
《意見》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接受檢察機關(guan) 法律監督的自覺性,全麵落實檢察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執法司法工作,將檢察建議辦理工作納入依法行政範疇,積極配合、支持、落實檢察建議,為(wei) 服務保障日喀則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新時代檢察機關(guan) 法律監督工作實踐表明,高質量的檢察建議是一劑社會(hui) 治理的“良方”。下一步,日喀則檢察機關(guan) 將堅決(jue) 貫徹落實《意見》,為(wei) 大局服務、為(wei) 人民司法、為(wei) 法治擔當,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在促進社會(hui) 治理中的作用,依法一體(ti) 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精準提出檢察建議,常態化跟蹤問效,促進訴源治理、綜合治理,實現以“我管”促“都管”,推動檢察建議從(cong) “辦理”向“辦複”轉變,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ge) 檢察案件,促進更高水平社會(hui)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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