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yfundingllc.com
home

《拉薩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網約車隻能通過網絡預約方式承攬乘客

發布時間: 2023-12-25 09:21:00 來源: 西藏商報

  12月24日,記者從(cong)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交通運輸局獲悉,《拉薩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yu)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中所稱出租汽車,是指依法取得經營資質,為(wei) 乘客提供客運服務,按照行駛裏程和時間收取費用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車,包括巡遊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遊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

  拉薩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規劃科二級主任科員紮西白珍介紹,《辦法》對從(cong) 事經營的單位、車輛、人員等進行了多方麵的要求。比如:兩(liang) 種出租車的接單方式存在不同,巡遊車可以通過線上及巡遊兩(liang) 種方式運營,禁止了網約車通過線下及非本網絡平台接單的方式。與(yu) 以往不同的是,針對巡遊車和網約車的不同定位及網約車原有規定對服務方麵要求的空缺,對於(yu) 提供更高品質的網約車提出了更嚴(yan) 格的要求,比如:增加了對於(yu) 網約車在運營中外觀、服務及車輛相關(guan) 設備設施等要求。

  《辦法》中明確,巡遊車可以巡遊攬客或者在站點候客,也可以通過電信、互聯網等預約方式承攬乘客;網約車隻能通過網絡預約方式承攬乘客。在拉薩市從(cong) 事巡遊車、網約車經營的,均應取得相關(guan) 經營資質,其從(cong) 事客運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取得從(cong) 業(ye) 資格。另外,從(cong) 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也應符合相關(guan) 條件。

  紮西白珍表示,巡遊車駕駛員需要在取得從(cong) 業(ye) 資格後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方可進行車輛經營活動。網約車需在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後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通信主管部門、公安機關(guan) 備案後,方可進行相關(guan) 車輛的經營活動。

  此外,與(yu) 《拉薩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相比,《辦法》放開了對於(yu) 網約車經營者戶籍和居住地的限製,真正做到無差別對待。

  另外,《辦法》中也明確,駕駛員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費用:因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wei) 接受處理,不能將乘客及時送達目的地的;未經乘客同意搭載他人的;巡遊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jia) 設備,或者計程計價(jia) 設備發生故障時繼續運營的;巡遊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向乘客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出租汽車經營者有下列行為(wei) 之一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違法行為(wei) 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wan) 元以下罰款;情節嚴(yan) 重的,處以一萬(wan) 元以上三萬(wan) 元以下罰款:出租汽車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建立並落實投訴舉(ju) 報製度的;巡遊車經營者在車輛經營權期限內(nei) 出租、擅自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經營的;巡遊車經營者未按照規定配置車輛相關(guan) 設備的;網約車經營者提供服務的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yu) 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不一致的;網約車經營者提供服務的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yu) 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不一致的;網約車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將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相關(guan) 信息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的。

  網約車經營者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yan) 重違法行為(wei) 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有關(guan) 規定責令停業(ye) 整頓、吊銷相關(guan) 許可證件。

  紮西白珍介紹,如果違反《辦法》中的相關(guan) 規定,擅自從(cong) 事或者變相從(cong) 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責令改正,對經營者予以警告、處以一萬(wan) 元以上三萬(wan) 元以下罰款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yu) 駕駛員來說,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對當事人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wan) 元以下罰款;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cong) 業(ye) 資格的,對當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兩(liang) 千元以下罰款;有嚴(yan) 重違法行為(wei) 的巡遊車駕駛員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其延期注冊(ce) ;網約車駕駛員則由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依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有關(guan) 規定撤銷或者吊銷從(cong) 業(ye) 資格證件。對於(yu) 乘客來說,乘客要求去偏遠、冷僻地區或者夜間要求駛出城區的,駕駛員可以要求乘客隨同到就近的公安機關(guan) 辦理驗證登記手續;乘客不予配合的,駕駛員有權拒絕服務。

(責編: 李雨潼 )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