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cong) 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上獲悉,西藏今年計劃安排121.4億(yi) 元,落實21項民生實事。具體(ti) 項目如下:
1.提高教育“三包”標準。生均提標90元,達到5530元,惠及71.37萬(wan) 名學生。
2.提高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人均提標30元,惠及285.2萬(wan) 人。
3.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人均提標5元,惠及全區所有常住人口。
4.繼續支持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工作向重點縣拓展。構建“1+7+13”援助格局,對13個(ge) 縣級人民醫院專(zhuan) 項補助各200萬(wan) 元,邊境縣再傾(qing) 斜100萬(wan) 元。
5.提高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礎養(yang) 老金標準。月人均提標10元,惠及約30萬(wan) 人。
6.提高城鄉(xiang) 居民養(yang) 老其他待遇。城鄉(xiang) 居民養(yang) 老其他待遇與(yu) 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礎養(yang) 老金聯動調整,預計安排資金0.69億(yi) 元,惠及全區約2萬(wan) 群眾(zhong) 。
7.提高城鄉(xiang)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居民年人均增加240元,惠及2.5萬(wan) 人;農(nong) 村居民年人均增加180元,惠及13萬(wan) 人。邊境縣按10%比例增發。
8.提高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標準。集中供養(yang) 和城市分散供養(yang) 的特困人員年人均增加317元;農(nong) 村分散供養(yang) 的特困人員年人均增加270元;部分喪(sang) 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集中供養(yang) 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年人均增加31元,完全喪(sang) 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集中供養(yang) 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年人均增加47元。
9.提高孤兒(er) 基本生活補助標準。二、三、四類區孤兒(er) 基本生活補助標準,月人均分別提高172元、206元、232元。
10.提高高齡老人健康補貼標準。年人均提標500元。
11.提高“三老”人員生活補助標準。人均提標50元。
12.提高社會(hui) 福利集中機構運行及人員經費標準。根據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社會(hui) 平均工資標準變化情況,動態調整社會(hui) 福利機構的人員工資標準;按照社會(hui) 平均工資動態變化情況,相應調整社會(hui) 福利機構人員的社會(hui) 保險繳費基數。
13.提高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hui) 保險補貼標準。根據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最低工資標準聯動調整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hui) 保險補貼標準。
14.提高村幹部基本報酬和業(ye) 績考核補助標準。腹心村“兩(liang) 委”正職報酬年人均增加599元;其他村幹部增加4085元。邊境村“兩(liang) 委”正職報酬增加660元;其他村幹部增加4494元。
15.完善邊民補助政策。邊境一線村邊民補助標準提高200元。
16.完善護邊員補助政策。補助標準統一為(wei) 每人每年18000元。
17.安排資金6億(yi) 元,支持海拔3500米以上邊境縣城、鄉(xiang) 鎮供氧建設。
18.安排資金4.49億(yi) 元,支持基層供暖運行。
19.安排資金1.81億(yi) 元,支持縣區公立醫院供暖建設。
20.在2022年試點基礎上,安排資金支持高海拔農(nong) 牧區熱炕推廣實施。
21.安排資金1.4億(yi) 元,支持高原地區多功能烹飪炊具和高原水壺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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