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了讓廣大農(nong) 民工順利拿到工資、高高興(xing) 興(xing) 回家過年,西藏勞動監察部門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緊緊圍繞根治欠薪總目標,開展專(zhuan) 項行動,全麵排查、分類施策、及時掌握欠薪隱患,提前介入、提前謀劃,用心、用情、用力解決(jue) 農(nong) 民工煩“薪”事,確保農(nong) 民工安“薪”過節。2023年,西藏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8件,推送公布拖欠工資失信企業(ye) 聯合懲戒對象名單15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wei) 社會(hui) 公布52起,持續保持對惡意欠薪的高壓態勢,形成“不敢欠、不想欠、不能欠”社會(hui) 氛圍。
快速追回工資
讓農(nong) 民工不再憂“薪”忡忡
1月22日,記者從(cong) 自治區人社廳勞動監察局獲悉,2023年10月24日上午,在西藏自治區人社廳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ju) 報接待服務大廳,楊某等7名農(nong) 民工投訴稱某部隊項目拖欠7人工資共8萬(wan) 多元。經查,該項目由中鐵二十三局承建,西藏鳴煌實業(ye) 有限公司承包勞務,楊某等人從(cong) 事安裝暖氣工作,工程基本結束,核算楊某等人工資82914元,但承包單位以項目工程款未撥付為(wei) 由拖欠工資。
自治區人社廳勞動監察局局長戚誌剛介紹,自治區人社廳勞動監察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條塊結合的要求,立即啟動自治區、拉薩市和堆龍德慶區三級勞動保障監察聯動處理機製,辦案人員嚴(yan) 格按照法律和政策簡化手續、特事特辦、快速固定證據,依法下達《勞動保障限期整改責令書(shu) 》,責令建設方、總承包方和勞務承包方按時足額支付楊某等人所欠工資。
隨後,承包企業(ye) 依法履行了工資支付義(yi) 務,兌(dui) 現楊某等7人工資82914元。自治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始終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將農(nong) 民工的小事當作大事來抓,將解決(jue) 農(nong) 民工的憂“薪”事當作自己的使命來抓,讓農(nong) 民工不再憂“薪”忡忡。
檢查用人單位787家
解決(jue) 舉(ju) 報投訴案件844件
“馬上要過年了,大家都期待著能帶著一年的血汗錢回家和家人團聚。正因如此,解決(jue) 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他們(men) 的工資按時足額支付,不僅(jin) 事關(guan) 廣大農(nong) 民工切身利益,更關(guan) 乎萬(wan) 千家庭冷暖。”戚誌剛說,“作為(wei) 勞動監察部門,我們(men) 堅決(jue) 杜絕拖欠、克扣農(nong) 民工工資現象,嚴(yan) 懲惡意欠薪,這不僅(jin) 是法律法規的要求,也已成為(wei) 全社會(hui) 的共識。”
記者了解到,2023年,自治區人社廳勞動監察局以根治欠薪冬季專(zhuan) 項行動為(wei) 契機,抽調七市(地)骨幹力量組建治欠專(zhuan) 班,用實際行動解決(jue) 群眾(zhong) 的煩“薪”事,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確保勞動者安“薪”回家過年。截至目前,開展各類執法專(zhuan) 項檢查351次,檢查用人單位787家,對部分企業(ye) 不與(yu)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等情況,下達責令整改執法文書(shu) 267份。
戚誌剛介紹,歲末年初是工資支付高峰期,也是發生欠薪隱患的高峰期。據統計,2023年以來,西藏集中解決(jue) 舉(ju) 報投訴案件844件,為(wei) 2508名勞動者追回工資4024.54萬(wan) 元。
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監管平台
設立欠薪應急周轉金6.85億(yi) 元
記者了解到,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將西藏根治欠薪長效治理體(ti) 係作為(wei) 典型經驗做法予以全國通報表揚。戚誌剛表示:“多年來,雖然西藏在根治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問題方麵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並未完全根治,還需加大整治力度。”
為(wei) 實現欠薪“根治”的目標,西藏極力為(wei) 根治欠薪建章立製、保駕護航。記者了解到,自治區人社廳加強與(yu) 行業(ye) 部門的溝通協調,督促各行業(ye) 部門嚴(yan) 格落實《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guan) 規定,嚴(yan) 禁政府投資項目未落實資金來源即開工建設、總承包單位墊資施工等問題,全麵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製度,依法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從(cong) 源頭上堅決(jue) 遏製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問題,依法對欠薪特別是惡意欠薪者從(cong) 嚴(yan) 處罰。
2023年,西藏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8件,推送公布拖欠工資失信企業(ye) 聯合懲戒對象名單15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wei) 社會(hui) 公布52起,持續保持對惡意欠薪的高壓態勢,形成“不敢欠、不想欠、不能欠”社會(hui) 氛圍。
戚誌剛介紹,西藏充分利用《工程建設領域農(nong) 民工實名製管理平台》,全麵推進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銀行代發、農(nong) 民工考勤、農(nong) 民工工資保證金、維權告示牌、應急周轉金等製度實現全覆蓋。截至目前,17297個(ge) 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監管平台,設立農(nong) 民工專(zhuan) 用賬戶16532個(ge) ,實名製人數130.39萬(wan) 人次,銀行代發工資249億(yi) 元,繳存農(nong) 民工工資保證金13.4億(yi) 元,設立欠薪應急周轉金6.85億(yi) 元,為(wei) 根治欠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簽訂書(shu) 麵勞動合同作為(wei) 證據
發生欠薪時及時投訴舉(ju) 報
2023年,本報新聞熱線經常接到求助媒體(ti) 討薪的電話,其中絕大部分是農(nong) 民工缺少法律意識,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隻有口頭承諾。此類求助因為(wei) 缺乏勞動合同等證據,很難討薪成功。
戚誌剛介紹,《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農(nong) 民工工資應當按月足額支付,有效預防年底討薪難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guan) 規定,勞動關(guan) 係主體(ti) 是明確的,即一方為(wei) 用人單位,另一方為(wei) 勞動者;個(ge) 人承包項目屬於(yu) 勞務關(guan) 係,不能將勞動關(guan) 係與(yu) 勞務關(guan) 係混淆;根據《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於(yu) 支付農(nong) 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nong) 民工本人社會(hui) 保障卡或銀行卡,用人單位或者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變相扣押。此外,在開工前應當嚴(yan) 格落實勞動合同簽訂,發生欠薪時就有了有效證據。
戚誌剛介紹,發生欠薪時應當及時向屬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投訴方式:自治區人社廳微信公眾(zhong) 號、門戶網站以及自治區勞動監察投訴舉(ju) 報電話0891-6842285;全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ju) 報電話24小時不打烊,確保勞動者“投訴有門、受理有人、問必有答、訴必有查”,打通維權“最先一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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