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西藏氣候複雜多變,農(nong) 作物耕種栽培技術不斷更新,生產(chan) 能力和複種指數提升的同時,病蟲害爆發的頻率也持續攀升,嚴(yan) 重威脅西藏的糧食安全。2019年跨國界遷飛侵入西藏的草地貪夜蛾、2020年從(cong) 尼泊爾入侵西藏的沙漠蝗等災害,一旦防控體(ti) 係失靈、防治不力,會(hui) 引發重大公共事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yan) 重社會(hui) 影響。2023年12月6日,《西藏自治區農(nong) 作物病蟲害防治辦法》經十二屆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將於(yu) 2024年3月1日起實行。
據了解,為(wei) 了防治農(nong) 作物病蟲害,保障自治區糧食安全、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nong) 業(ye) 法》《農(nong) 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農(nong) 作物病蟲害監測與(yu) 預報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西藏實際,製定了《西藏自治區農(nong) 作物病蟲害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根據西藏農(nong) 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把增強農(nong) 作物病蟲害防治的有效性、保證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和減少農(nong) 業(ye) 生態環境汙染作為(wei) 立法的主要目標,提出製定《辦法》的原因及依據,明確《辦法》的適用範圍以及農(nong) 作物病蟲害防治應當遵循的方針及原則。
同時,明確劃分防治職責。按照分類管理、政府主導、屬地負責的原則,將《農(nong) 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中的防治職責細化到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guan) 部門、植物保護機構、鄉(xiang) (鎮)街道及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hui) 和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經營者,做到充分細化,各司其職,並進一步明確了病蟲害統防統治、宣傳(chuan) 教育及表彰獎勵等內(nei) 容。
此外,對加強農(nong) 作物病蟲害監測預報,專(zhuan) 設聯防聯控、防控技術、農(nong) 藥使用和管理等方麵,以及外來物種入侵、應急保障、法律責任等內(nei) 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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