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記者從(cong) 新聞發布會(hui) 上獲悉,為(wei) 發展和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不斷優(you) 化人力資源配置、促進就業(ye) 創業(ye) ,推動西藏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2024年5月30日,西藏製定頒布《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市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yu) 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的實施,標誌著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市場正式步入法治化軌道,不僅(jin) 強化了服務職能,規範了監管方式,更以法治力量引領市場健康發展,為(wei) 西藏實現高質量發展奠定基礎,成為(wei) 全國第14個(ge) 出台相關(guan) 地方性法規的省(市、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黨(dang) 組成員、副廳長邵昌在發布會(hui) 上介紹了製定《條例》的背景、頒布的重要意義(yi) 以及《條例》主要內(nei) 容和特點等。據介紹,《條例》分為(wei) 總則、人力資源市場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人力資源市場活動規範、監管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七章共四十五條,主要對市場培育、市場主體(ti) 、市場活動、市場服務、市場監管等方麵作了具體(ti) 規定,是新時代推進西藏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的基本依據和根本準則。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精神,通過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製、下放審批權限、壓縮辦理時限等措施,大幅提升了行政效率與(yu) 市場響應速度。同時,積極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對入駐產(chan) 業(ye) 園及提供公益性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政策扶持,有力推動了行業(ye) 的集聚化、專(zhuan) 業(ye) 化發展。
據介紹,2018年,西藏出台了《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管理暫行辦法》,設定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管理基本製度框架。近年來,隨著西藏經濟社會(hui) 高速發展,原《暫行辦法》已經無法適應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新要求,亟需根據新形勢、新規定、新要求製定出台新的政策法規,為(wei) 西藏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條例》進一步突出重點、明確職責、理順機製、規範秩序,著重強化政府對人力資源市場的服務職能,並切實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同時,大力加強對人力資源市場主體(ti) 活動的規範管理。《條例》規範求職者、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活動,保障市場主體(ti) 合法權益,進一步健全了監管體(ti) 製,強化政府監管職責。
邵昌表示,《條例》頒布實施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將把學習(xi) 、宣傳(chuan) 、貫徹《條例》作為(wei) 當前和今後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與(yu) 各地各部門協作配合,加強學習(xi) 培訓,廣泛宣傳(chuan) ,努力推進人力資源產(chan) 業(ye) 園建設,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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