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協一項最新的科研倫(lun) 理摸底調研,引發輿論關(guan) 注和探討。從(cong) 這一“近年來對我國科研倫(lun) 理水平較為(wei) 全麵的一次摸底”的結果,聯係前不久“換頭術”當事人在新聞發布會(hui) 上一句“我不是倫(lun) 理學家”所表現出的不屑和無知,竊以為(wei) ,這方麵的討論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不是早了,而是晚了。
科學家不是倫(lun) 理學家就無需遵守倫(lun) 理規範,跟“我不是法學家(或法律工作者)就無需守法”一樣荒唐。但這話正過來說,科學家是否應該比普通人更加聽從(cong) 倫(lun) 理的召喚,卻不是想當然那麽(me) 簡單。
跟違法必究、犯罪必懲相比,社會(hui) 對有違倫(lun) 常言行的責罰和糾正曆來要複雜得多。這源於(yu) 文明社會(hui) 中,普通公民的行為(wei) 規範,法律是底線,倫(lun) 理道德是高限。科學家也是公民社會(hui) 普通一員,當然享有“法無禁止即可行”的公民權利,這沒有錯。但“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chan) 力”的特殊屬性,決(jue) 定了科學家是一群手握“利器”甚至“神器”的人物,說白了,他們(men) 的專(zhuan) 業(ye) 行為(wei) ,有著比常人更大、更深、更廣影響和改變世界的魔力,理應受到比常人更嚴(yan) 格的行為(wei) 約束。“更強的能力意味著更大的責任”,這一點,不僅(jin) 符合理論層麵的邏輯自洽,更是得到無數曆史實踐檢驗的必須和必然。
從(cong) 已報道的現實來看,遠不止“我國科技工作者對於(yu) 科研倫(lun) 理的理解比較模糊和寬泛”,包括本就不多的科學倫(lun) 理研究者在內(nei) ,還局限於(yu) “科研倫(lun) 理是指科研人員與(yu) 合作者、受試者和生態環境之間的倫(lun) 理規範和行為(wei) 準則”概念,停留在“主要包括受試者的權利保護、實驗動物倫(lun) 理、環境影響等”範疇,而缺乏對科學與(yu) 人類命運關(guan) 係、科學對文明未來影響的終極關(guan) 切,諸如“人類多大程度上介入自然”“生命科學是否冒犯了生命本身”“人工智能如何替代人”等等無可回避的重大問題,未見有深入、負責任、係統性的思考。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我國科技界急需補上科學倫(lun) 理一課,是毫不為(wei) 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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