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廣州日報》的一則消息引起熱議。消息稱,廣東(dong) 省財政廳加大了對科研人員的激勵,擴大了勞務費開支範圍。參與(yu) 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都可以開支勞務費。
剛剛過去的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科研經費的使用也是代表委員們(men) 最為(wei) 關(guan) 注的問題之一。實際上,這些年來,如何讓科研經費既管理得當,又能給它的使用“鬆綁”一直是教育界、科技界討論的熱點話題。
2014年國務院出台了《關(guan) 於(yu) 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11號文),提出了進一步下放預算調整審批權限、完善間接費用管理等內(nei) 容,讓科研經費的使用有了“鬆綁”的大方向。此後幾年中,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麵,國家又密集出台了一係列“鬆綁”政策。
一線科研人員表示,總體(ti) 來說經費使用政策越來越符合科研規律了,但與(yu) 此同時,離真正“鬆綁”還有較大的差距。
“鬆綁”不夠,大家“不太滿意”
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之前,九三學社就科研經費的管理問題進行了廣泛調研,最終形成一份提案。在這份名為(wei) 《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財政科研項目管理的建議》的提案中,九三學社提出,自11號文實施以來,科研項目管理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但待改進的問題也不少。
對於(yu) 相關(guan) 改革舉(ju) 措,九三學社的調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受訪者並不滿意,認為(wei) “有些正麵影響,但效果不明顯”或者“比以前沒有實質性改善”的占67.59%,認為(wei) “感到更不利於(yu) 科研工作了”或者“政策帶來的不利影響已經很突出”的占21.02%左右,而認為(wei) “有顯著促進作用的”僅(jin) 占3.86%。從(cong) 調研來看,當前的財政科研項目管理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改進的問題。
這份調查報告代表了部分科研人員的意見。在日常工作中,他們(men) 麵臨(lin) 的問題各有不同——有的人苦於(yu) 預算“呆板”隻恨自己沒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有的仍然為(wei) 了“人頭費”絞盡腦汁,有時候大家見麵還會(hui) 開玩笑說,科學家要多學習(xi) 財務知識,希望能精通會(hui) 計業(ye) 務。
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研究員易建強就經常麵臨(lin) 預算設定後,設備采購不能調整的問題。預算做得早,等預算批下來又過去了不短的時間,等到預算下來再去采購設備的時候,型號批次可能都已經發生了變化,這時候怎麽(me) 辦?買(mai) 原有的型號可能已經過時,新型號卻又沒有報批。這可能是許多科研人員麵臨(lin) 的問題。
易建強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就提出,“我們(men) 希望能進一步提高間接經費比例,並允許設備購置費預算中對擬購買(mai) 設備進行動態調整。”
算賬算工資算獎勵,大家“苦不堪言”
“擴大科研機構和高校科研自主權,改進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深化科技成果權益管理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總結過去5年工作成就時,把這一條作為(wei) 重要內(nei) 容列了出來。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對今年的工作建議中又提出“對承擔重大科技攻關(guan) 任務的科研人員,采取靈活的薪酬製度和獎勵措施”。
從(cong) 這些文字中,不難看出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管理科學化問題的關(guan) 注。從(cong) 另一個(ge) 角度看,我們(men) 的科研經費在管理上仍有亟待解決(jue) 的問題。一線科研人員忙著算賬、算薪酬、算獎勵並不是新鮮事,不少科研人員“苦不堪言”。在今年兩(liang) 會(hui) 的小組討論會(hui) 上,有數位科學家表示,雖然在11號文發布後,各地陸續有一些說法解決(jue) 細節問題,但是始終沒有針對性的細則解決(jue) 大家麵臨(lin) 的問題,一線科研人員抱怨不少。
對於(yu) 科研人員“算賬”的問題,湖北中醫藥大學副校長馬駿說:“在科研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專(zhuan) 門的科研財務製度或者是財務人員隊伍幫助科研人員。讓他們(men) 一心一意去做好科研,不要為(wei) 科研經費的使用、報銷去焦頭爛額。”
另一方麵薪酬和獎勵的問題已經提了多年,隨著國家科技創新水平越來越高,如何進一步激發科技工作者的創造性,在薪酬和獎勵上進行改革被認為(wei) 舉(ju) 足輕重。
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對此,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未來將有更多的政策保證承擔重大項目的科研人員得到基本收入穩定增長,績效收益合理增長和成果轉化的激勵獎勵,實現三者最優(you) 化的靈活薪酬製度。
而這樣的變革被認為(wei) 是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舉(ju) 措,讓創造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得到最大回報。這些改革舉(ju) 措將激勵大家更有積極性,為(wei) 國家創新發展貢獻力量。
法律不同步,大家“有些顧慮”
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雖不是一線科研人員,但多年來一直都關(guan) 注科研經費管理改革。這些年的工作中,她曾多次辦理高校科研經費腐敗案,涉案金額並不低。正因為(wei) 見到了太多案例,早在相關(guan) “鬆綁”政策出台之前,她就一直提出,與(yu) 其談科研經費怎樣使用,為(wei) 科研人員爭(zheng) 取更大的權利和自由度,不如先就科研經費管理立法。
作為(wei) 全國政協委員,這些年她的提案大多與(yu) 科研經費管理相關(guan) ,今年她又帶來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國家科研管理製度,實現科學研究受益權》的提案。
甄貞提出,隨著相關(guan) 文件的陸續出台,國家科研資助管理方式在逐步改變,但相關(guan) 法律體(ti) 係、政策規範、管理機製還不健全,保障力度還有待增強,與(yu) 審計、紀檢監察等相關(guan) 製度的銜接還須統一認識、把握界限。
這種“界限不清”的後果是不少科研人員心中有顧慮,所以有很強的不敢做、不敢動、怕“踩雷”的心理,這種心理不僅(jin) 影響工作效率,也容易扼殺一線人員的創新熱情。
九三學社中央提案《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財政科研項目管理的建議》也指出,當前在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監督管理上,各方責任仍不是十分明確。
根據調查結果,九三學社給出了一些解決(jue) 問題的建議,其中重點提出,要製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條例或者法律,讓科研人員和管理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有法可依、依法辦事;不斷完善科研項目預算管理,改進評審方式,允許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對經費使用進行動態調整,嚴(yan) 格執行項目負責人終身負責製;適時開展“二次督查”,並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將督查結果納入信用管理,與(yu) 項目承擔單位間接費用核定、結餘(yu) 資金留用等掛鉤;盡快由財政、科技等部門建立政策落實持續督查機製,監督各地方和單位,依據中央改革要求,抓緊製定或修訂科研項目資金內(nei) 部管理辦法和報銷規定,同時加大宣傳(chuan) 培訓,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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