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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團結的重要論述

陳蒙 發布時間:2018-09-05 11:10:00 光明網-《光明日報》

【研究心得】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戰略高度,圍繞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民族團結問題發表了一係列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民族團結在新的曆史條件下麵臨(lin) 的一係列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提出了新時代加強民族團結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內(nei) 涵豐(feng) 富、思想深邃,為(wei) 引領全國各族人民做好民族團結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是維護民族團結的根本保證。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證,也是各民族大團結的根本保證。隻要我們(men) 牢牢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就沒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勢力可以挑撥我們(men) 的民族關(guan) 係,我們(men) 的民族團結統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障。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最大優(you) 勢。堅持黨(dang) 對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e) 的領導,是由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屬性決(jue) 定的。民族團結是全國各族人民的生命線,關(guan) 乎國家長治久安、社會(hui) 和諧穩定、人民幸福安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曆來重視民族團結,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各個(ge) 時期,始終能夠根據我國國情和民族關(guan) 係領域出現的新情況,與(yu) 時俱進地完善民族工作指導思想和政策體(ti) 係,帶領全國各族人民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民族團結之路。新時代民族團結麵臨(lin) 一係列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亟待妥善處理應對。為(wei) 此,必須堅定不移堅持黨(dang) 的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加強民族團結的全過程和各方麵,確保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e) 始終沿著正確軌道向前推進。要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培養(yang) 使用“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場特別清醒、維護民族團結的行動特別堅定、熱愛各族群眾(zhong) 的感情特別真誠”的好幹部。要把加強民族地區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統籌起來,使之成為(wei) 富裕一方、團結一方、安定一方的堅強戰鬥堡壘。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維護民族團結的製度保障。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加強民族團結,根本在於(yu)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製度”。落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關(guan) 鍵是幫助自治地方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長期探索形成的解決(jue) 國內(nei) 民族問題、維護民族平等團結的基本政治製度,是國家製度體(ti) 係和治理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在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基礎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權,幫助支持自治地方解決(jue) 好本地方的特殊問題。民族區域自治不是某個(ge) 民族獨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個(ge) 民族獨有的地方,要堅持統一和自治相結合、民族因素和區域因素相結合,把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落實好,幫助民族自治地方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發展是解決(jue) 民族地區各種問題的總鑰匙,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hui) 發展,著力改善民生,讓各族群眾(zhong) 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不斷推進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完善發展的重要基礎。因此,要牢牢把握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發展變化新趨勢,強化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經濟功能和社會(hui) 功能,調動各方積極性,緊扣民生抓發展,縮小差距,補齊短板,著力解決(jue) 好各族群眾(zhong) 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生產(chan) 生活問題,夯實民族團結的物質基礎。

堅持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是維護民族團結的基本路徑。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用法律來保障民族團結”;“隻有樹立對法律的信仰,各族群眾(zhong) 自覺按法律辦事,民族團結才有保障,民族關(guan) 係才會(hui) 牢固”。用法律來保障民族團結,是全麵依法治國在民族工作領域的集中體(ti) 現,深刻體(ti) 現了法治文明的時代要求。這就要求我們(men) 堅持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民族團結的能力,在法治軌道上統籌力量、平衡利益、調節關(guan) 係、規範行為(wei) ,確保民族團結在新時代社會(hui) 的深刻變革中不斷得以鞏固和強化。具體(ti) 來說,一是要建立完備的民族法律法規體(ti) 係。良法是善治的基礎,“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新時代的民族事務治理,要堅持立法先行,加強民族工作法律法規建設,充分發揮立法對民族團結的引領和保障作用。二是要建立高效的民族法治實施體(ti) 係。法律的生命力在於(yu) 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yu) 實施。要推進嚴(yan) 格執法,在黨(dang) 的領導下把全麵貫徹實施民族法律法規提高到一個(ge) 新水平。三是要建立嚴(yan) 密的民族法治監督體(ti) 係。要搞好對民族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為(wei) 契機,形成科學有效的民族法治監督體(ti) 係,推進相關(guan) 工作規範化、程序化和製度化。四是要建立公正的民族權益保障體(ti) 係。切實做到尊重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權益,堅持平等對待、一視同仁,反對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視。五是要建立廣泛的民族法治宣傳(chuan) 教育體(ti) 係。要采取有力措施,廣泛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創新宣傳(chuan) 教育的形式和載體(ti) ,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wei) 保障民族團結的基礎性工作來對待。

堅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是維護民族團結的思想基礎。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加強民族團結,基礎在於(yu) 搞好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建設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要深入踐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維護民族團結,要重視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但民族情感有時是超越物質利益的,思想意識同樣重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是新時代維護民族團結的思想基礎。加強中華民族大團結,長遠和根本的是建設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要廣泛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立足統一多民族國家這一基本國情,樹立正確的政治觀、曆史觀、民族觀、國家觀和文化觀,使各族人民充分認識到中華民族是一個(ge) 命運共同體(ti) ,各民族隻有把自己的命運同中華民族的命運緊緊連接在一起,才能擁有更加光明的前途,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要順應新時代民族關(guan) 係發展的新趨勢,開展各種形式的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活動,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和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引導各民族成員自然而然地接近,促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強化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建構。要切實增強各族群眾(zhong) 對偉(wei) 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認同,鞏固和發展民族團結的思想基礎。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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