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使用漢字 媒體要“作則”也要“督責”
【文化評析】
作者:雷黎明(西北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
北京冬奧會(hui) 臨(lin) 近,冬奧會(hui) 會(hui) 徽“冬夢”、冬殘奧會(hui) 會(hui) 徽“飛躍”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men) 眼前。這兩(liang) 個(ge) 會(hui) 徽分別以漢字“冬”和“飛”為(wei) 主體(ti) ,利用漢字豐(feng) 富的表意功能與(yu) 多變的重塑優(you) 勢,巧妙地將書(shu) 法藝術、冰雪運動和人文精神融為(wei) 一體(ti) ,構成具有視覺衝(chong) 擊力的標識符號。漢字不僅(jin) 具有強大而豐(feng) 富的表意功能,而且其字形結構具有獨特的藝術和審美價(jia) 值,豐(feng) 子愷先生稱其“天生成是美術的”。
然而,信息化、智能化時代對漢字的使用而言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麵,數字化讓漢字使用進入一個(ge) 全新環境,大大拓展了漢字的表現空間和形態,滿足了人們(men) 多元、多樣的審美需求和文化表達;另一方麵,粗製濫造、任意破壞漢字形體(ti) 而成的另類字體(ti) ,似乎成了漢字使用的“時尚”,特別是一些拙劣的字體(ti) 產(chan) 品被出版、影視、報刊等大眾(zhong) 傳(chuan) 媒使用,給漢字規範化使用帶來了新的衝(chong) 擊。例如,除古今知名書(shu) 法家的書(shu) 跡進入字庫外,一些明星、網紅等的手寫(xie) 體(ti) 也成為(wei) 數字化漢字,出現了筆畫多餘(yu) 、部件錯誤、偏旁混淆、繁簡混雜等現象,既有損於(yu) 漢字規範,又戕害了漢字美感。
使用規範漢字,媒體(ti) 要“作則”。作為(wei) 漢字這一文化載體(ti) 的“載體(ti) ”,媒體(ti) 是漢字使用的“風向標”,是規範漢字使用的引領者、踐行者和推動者。我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廣播、電影、電視、公共場所的設施、招牌、廣告等的用字應當以規範漢字為(wei) 基本用字。媒體(ti) 要嚴(yan) 格遵從(cong)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法規和相關(guan) 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字體(ti) 準入機製和使用機製,處理好創新與(yu) 守正的關(guan) 係,研發、製作或采用基於(yu) 公共大眾(zhong) 化應用平台的標準字庫字體(ti) ,讓數字化字體(ti) 既具有創新性、獨特性,又具有規範性、標準性;同時要堅決(jue) 抵製刻意追求標新立異、有悖規範漢字形體(ti) 、缺乏美感的手寫(xie) 字體(ti) 無監管、無門檻、無原則地進入媒體(ti) 領域,破壞漢字應用生態。
使用規範漢字,媒體(ti) 要“督責”。互聯網時代,融媒體(ti) 、自媒體(ti) 等在漢字使用中發揮著舉(ju) 足輕重的作用。它們(men) 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漢字的數字化發展,成了漢字新體(ti) 、新形、新義(yi) 的“創作者”。而個(ge) 別媒體(ti) 在質量監督方麵較為(wei) 欠缺,導致各種拙劣字體(ti) 、錯誤字形、惡劣字義(yi) 呈現出無序傳(chuan) 播和無章使用的狀態,成了漢字不規範使用的“發酵池”“催化劑”。對此,媒體(ti) 要做好自我規約,自覺遵從(cong) 漢字使用規範,並充分發揮媒體(ti) 監督與(yu) 糾正不良現象的作用,創新宣傳(chuan) 手段和監督方式,不能對不規範漢字的現象熟視無睹,要堅決(jue) 製止和消除漢字使用的不規範現象,正確引導漢字使用走向規範。
漢字是中華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基石,是傳(chuan) 承中華優(you) 秀文化的重要載體(ti) 和工具,推行和使用規範漢字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媒體(ti) 作為(wei) 規範漢字使用的排頭兵,既要以身作則,維護漢字的尊嚴(yan) 和純潔;也要強化監督責任,糾正漢字不規範使用的行為(wei) 。
《光明日報》( 2022年01月10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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