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裏”
作者:薑文寧(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yu) 管理學院黨(dang) 委書(shu) 記、上海市知識競爭(zheng) 力與(yu) 區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經過改革開放的快速發展,中國的綜合國力大大提高。與(yu) 此同時,傳(chuan) 統上依靠要素驅動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日漸乏力,創新驅動正在成為(wei) 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動力源泉。
在創新驅動這一國家戰略指引下,中國的科技創新體(ti) 係建設取得長足進展,科技投入和產(chan) 出增長迅速,重大成果不斷湧現。但在跨越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裏”上,還有必要進一步重視技術轉移人才的數量和質量問題。
一種高附加值的工作
技術轉移人才是具有對技術成果商業(ye) 價(jia) 值判斷能力,尋找潛在的成果購買(mai) 方或者為(wei) 不斷成熟的技術研究推進過程尋找潛在的資金投入方、其他合作方,以及為(wei) 相關(guan) 各方牽線搭橋,最終實現技術成果產(chan) 業(ye) 化的專(zhuan) 業(ye) 人員。
2017年,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技術轉移體(ti) 係建設方案》部署構建符合科技創新規律、技術轉移規律和產(chan) 業(ye) 發展規律的國家技術轉移體(ti) 係,強調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創新主體(ti) 活力,加強技術供需對接,優(you) 化要素配置,完善政策環境,發揮技術轉移對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重要作用。
在這一方案中,技術轉移人才具體(ti) 包括技術轉移管理人員、技術經紀人和技術經理人等類型。相關(guan) 人才是一種不但擅長經營管理,而且具有敏銳市場意識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不僅(jin) 了解市場信息和掌握渠道,而且在科技成果和資金對接上擁有豐(feng) 富專(zhuan) 業(ye) 知識,還具有對科技成果和項目進行策劃、包裝、推廣和跟蹤的能力。
在市場經濟國家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技術轉移人才是技術創新體(ti) 係中的關(guan) 鍵人才,主要分布在兩(liang) 大服務領域:
一是為(wei) 技術轉移或技術中介機構服務。由於(yu) 技術轉移工作的複雜性,技術中介機構對技術轉移人才的門檻要求一般較高,通常由市場營銷、專(zhuan) 業(ye) 技術、法律專(zhuan) 長和有大型企業(ye) 工作經曆的人組成,具有複合型人才的背景。
活躍於(yu) 這些技術中介機構的技術經紀人,大都具有理、工、商、法兩(liang) 種或兩(liang) 種以上的專(zhuan) 業(ye) 特長,相當一部分人擁有博士學位。
比如,美國和以色列就有一批技術轉移機構,在市場上廣泛尋找既懂技術又懂市場的技術經理人,聘用後再進行一係列強化培訓,以便他們(men) 能夠盡快適應技術轉移相關(guan) 工作。
由於(yu) 技術轉移是一種高附加值的工作,技術轉移人才的收入也相對較高。
比如,成立於(yu) 1949年的德國弗勞恩霍夫協會(hui) ,在德國有74個(ge) 分支機構,近15000名專(zhuan) 業(ye) 人員,每年為(wei) 3000多家企業(ye) 客戶完成約10000項科研開發項目,年經費逾21億(yi) 歐元。
又如,成立於(yu) 1970年的斯坦福技術許可辦公室,每年受理科研人員完成的技術發明約500件。通過評估,對其中約50%的申請專(zhuan) 利進行保護。同時,每年對外簽署許可協議100多件。這一機構的高效工作,對斯坦福成為(wei) 矽穀的“創新心髒”可以說發揮了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
二是為(wei) 高校或科研機構服務。這類技術轉移人才一部分由高校或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轉崗而來,但工作重心逐漸轉向科技項目的市場化運作。對他們(men) 的激勵,主要通過其在市場上實現的技術轉移價(jia) 值來體(ti) 現,包括可以獲得薪水以外的專(zhuan) 利轉讓分成,甚至股權激勵等。
相當長一個(ge) 時期裏,我國的技術轉移人才培養(yang) 和使用沒有得到特別重視,影響到了科技創新體(ti) 係的整體(ti) 運轉和效率。在一些企業(ye) 、高校或者科研機構中,技術轉移人才一度處於(yu) 比較尷尬的地位。
現實中,我們(men) 也沒有類似於(yu) 美國國家技術轉移中心、歐洲創新轉移中心、德國創新市場、日本的技術轉移機構那樣知名的技術轉移企業(ye) 或中介機構。
不僅(jin) 如此,中國的技術轉移人才在相關(guan) 企業(ye) 中一般處於(yu) 邊緣地帶。這顯然難以激發他們(men) 的積極性和使命感。在高校和科研機構中,技術轉移人才同樣是“夾縫中求生存”,既無法直接評定職稱,在經濟收入上也處於(yu) 相對弱勢地位。
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科技成果轉化的價(jia) 值沒有得到全社會(hui) 的充分認可,二是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化程度不夠高,三是對技術轉移人才的培養(yang) 不夠重視。
連接科學家與(yu) 企業(ye) 家
在整個(ge) 科技創新體(ti) 係中,科技成果從(cong) 實驗室走向商業(ye) 應用以實現其市場價(jia) 值,往往需要經曆一個(ge) 複雜的過程。技術轉移人才在跨越這“最後一公裏”中扮演著非常關(guan) 鍵的角色。
現實中,一方麵大量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閣,“養(yang) 在深閨人未識”;另一方麵,市場對技術極端渴求,找不到適用的先進技術。要改變這一信息不對稱的局麵、切實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加大技術轉移人才培養(yang) 和使用是一個(ge) 重要抓手。
第一,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提高技術轉移人才的職業(ye) 榮譽感和全社會(hui) 價(jia) 值認同。
要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加強知識產(chan) 權保護和運營,強化信息共享和精準對接,營造有利於(yu) 技術轉移的社會(hui) 氛圍。
要充分肯定技術轉移工作在科技創新方麵和經濟發展方麵的貢獻,逐步形成對其價(jia) 值評估的行業(ye) 規範,建立多層次激勵體(ti) 係,助推技術轉移人才脫穎而出。
在高校和科研機構,應探索建立涉及技術轉移人才的技術職稱評定標準,如技術轉移係列高級工程師、技術轉移係列高級評估師、技術轉移係列研究員等,並劃定專(zhuan) 門的比例予以落實。
要創新激勵措施,通過各種途徑提升技術轉移人才的薪酬待遇。除了工資以外,可以探索在成功實現的技術轉移項目或成果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yu) 對相關(guan) 人才的股權激勵。
在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機構或企業(ye) 內(nei) 部,應積極完善技術經紀(經理)人製度,通過專(zhuan) 業(ye) 化、高端化和職業(ye) 化等舉(ju) 措提升對技術轉移人才的支持力度。
第二,建立完善技術轉移複合型專(zhuan) 業(ye) 人才培養(yang) 體(ti) 係。
2021年,在國家發改委和教育部支持下,國內(nei) 首個(ge) “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碩士學位點在上海建立。這一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碩士的培養(yang) 方案強調對相關(guan) 經濟金融政策、法律法規的認知,對創新技術前沿的了解,以及對市場真實需求、未來產(chan) 業(ye) 發展趨勢的把握與(yu) 判斷,要求對資本運作有深入理解、熟練運用各類金融產(chan) 品及服務。可以說,最重要的是具備整合不同領域專(zhuan) 業(ye) 知識的能力,以及團隊組織管理能力和領導力。
因此,在學員選拔方麵,尤其注重理工科知識背景的生源,優(you) 先錄取具備科創型企業(ye) 、金融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科技管理部門與(yu) 技術轉移相關(guan) 工作經驗的學員。在培養(yang) 目標上,注重以符合社會(hui) 需求的實踐性成果作為(wei) 畢業(ye) 考核目標,提高人才培養(yang) 的實務性。
2022年,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也開始招收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碩士。建議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經驗,在全國更多高校予以推廣,進一步壯大專(zhuan) 業(ye) 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不斷完善多層次的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製。
第三,培育一批重點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機構或平台。
為(wei) 了改變技術轉移人才分散於(yu) 各類企業(ye) 、機構的局麵,有必要采取特殊政策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機構或平台。
在政策上,可以優(you) 先認定其為(wei) 高新技術企業(ye) 並適用優(you) 惠稅率;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上,允許其將科技成果轉化環節的所有支出計入扣除基數;在市場準入方麵,進一步打破條塊分割,積極建立全國性、區域性的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市場,為(wei) 技術轉移專(zhuan) 業(ye) 機構或企業(ye) 建立良好的市場環境。
第四,以產(chan) 業(ye) 鏈、技術鏈與(yu) 價(jia) 值鏈融合理論為(wei) 依托,進一步搭建完善技術轉移的價(jia) 格形成機製。
長期以來,技術轉移工作在技術創新體(ti) 係中的價(jia) 值沒有得到公正認可。比如,技術創新的學術價(jia) 值往往歸於(yu) 前端的科學家,後端通常歸於(yu) 企業(ye) 家。下一步,要建立有效的、全國統一的技術轉移市場,讓技術轉移的價(jia) 值形成由市場發揮決(jue) 定作用。
讓產(chan) 業(ye) 鏈與(yu) 技術鏈有效融合,是技術轉移工作的內(nei) 在使命與(yu) 社會(hui) 價(jia) 值。這恰恰體(ti) 現了技術轉移人才的價(jia) 值。真正優(you) 秀的技術轉移人才理應像優(you) 秀的科學家、優(you) 秀的企業(ye) 家那樣得到全社會(hui) 的認可。
隻有這樣,才能建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體(ti) 製健全、運行高效的國家技術轉移體(ti) 係,推動科技成果的擴散、流動、共享、應用更加順暢,為(wei) 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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