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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古道喚醒民眾共同文化記憶

發布時間:2022-07-04 14:10: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專(zhuan) 家點評】

  作者:杜水生(北京師範大學曆史學院考古文博係係主任、教授)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chuan) 承曆史文化,維係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給我們(men) 的寶貴遺產(chan) ,是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厚滋養(yang) 。古道是諸多文化遺存中典型的代表,它承載曆史、賡續文明,值得今人深入探索。

  伴隨著社會(hui) 發展與(yu) 學術研究的深入,文化遺產(chan) 保護理念也在發生重要轉變,更強調在保護、利用的基礎上,全麵係統地發掘文化遺產(chan) 內(nei) 涵、開發適宜的文化旅遊項目,從(cong) 而達到文化遺產(chan) 保護與(yu) 利用的可持續性發展,並在經濟建設中發揮一定的作用。比如,一些地區開發古道資源,發展鄉(xiang) 村旅遊,促進產(chan) 業(ye) 發展,強化文化交流,喚醒民眾(zhong) 共同的文化記憶。

  普遍來看,要盤活、用好古道等文化遺存,需堅持三個(ge) 原則:

  全麵係統的理念。古道等曆史文化遺產(chan) 不僅(jin) 包含遺產(chan) 本身,也包含遺產(chan) 所在地的人文環境,如該文化遺產(chan) 形成過程中的民間傳(chuan) 說、故事,至今仍然保存的工藝、技藝、民族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此外,還應研究曆史文化遺產(chan) 所依賴的自然景觀,如河流、山脈、森林、田野等。古道作為(wei) 一種大型線性遺產(chan) ,往往跨區域甚至跨國別,不同區域之間加強協調合作也是係統全麵保護理念的應有之義(yi) 。其間,還要關(guan) 注“人”的因素:普通公眾(zhong) 既是體(ti) 驗式文化的消費者,也是文化遺產(chan) 的保護者,他們(men) 也應該納入遺產(chan) 保護者的視野予以研究;原住居民既是遺產(chan) 保護的主體(ti) ,也應當是文化遺產(chan) 保護的受益者,同樣需要予以關(guan) 注。

  適宜的項目開發。以古道遺址為(wei) 例,在製定文化遺產(chan) 保護方案過程中,要深入研究不同類型古道、同一古道不同部分,即古道遺址的不同段落甚至同一段落中的自然遺產(chan) 、物質文化遺產(chan) 和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等不同側(ce) 麵的特點。在恢複遺產(chan) 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同時,提煉每一處遺產(chan) 與(yu) 眾(zhong) 不同的文化內(nei) 涵。設計出最適宜、最有特色的展示和利用項目。項目的設計要考慮目標公眾(zhong) 群,通過對公眾(zhong) 市場開展細分研究,針對不同類型公眾(zhong) 提供適宜的服務項目。也應當通過網站提供信息服務,與(yu) 當地已有的交通、酒店等服務設施有效銜接。

  可持續發展理念。隨著各地區文物和旅遊兩(liang) 項業(ye) 務在機構管理上的有機融合,原先形成的相互製約關(guan) 係,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被弱化的可能。如何保證古道等曆史文化遺產(chan) 不被過度開發和利用,不僅(jin) 是文物保護工作者的責任,也是文旅開發人員應該牢固樹立的理念。同時,文物保護機構應擔負起對公眾(zhong) 科普、教育、管理的責任,既要保障公眾(zhong) 在參觀、遊玩中的人身財產(chan) 安全,也要強化其文物保護意識、規範其行為(wei) ,引導其樹立文明的公眾(zhong) 形象。

  深入挖掘不同區域曆史文化遺產(chan) 的內(nei) 涵是所有文化遺產(chan) 保護和利用的基礎。在文化產(chan) 品開發中,要始終以文化遺產(chan) 的安全為(wei) 紅線,涵養(yang) 民眾(zhong) 的文化素養(yang) ,喚醒他們(men) 的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這是所有文化遺產(chan) 保護者的初心和使命。在此基礎上,努力提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改善民眾(zhong) 收入狀況,進而為(wei) 文化遺產(chan) 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與(yu) 保障。

    項目團隊:光明日報記者 李曉、陳之殷、陳元秋、耿建擴、李慧、陸健、張哲浩、王斯敏 光明日報通訊員 杜克成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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