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部署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
央視網消息:為(wei) 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hui) 關(guan) 於(yu) 加強安全生產(chan) 十五條硬措施的相關(guan) 要求,切實強化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經國務院領導同誌同意,國務院安委會(hui) 近日印發了《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及分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cong) 加強生產(chan) 源頭環節安全質量、強化流通銷售環節執法查處、規範末端使用環節安全管理、推進拆解回收環節安全管控四個(ge) 方麵提出12項重點工作任務,並明確了部門責任分工。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因其經濟、便捷、環保等特點,快速進入千家萬(wan) 戶,目前全國已達約3億(yi) 輛。但由於(yu) 電動自行車涉及的生產(chan) 、銷售、通行、充電、回收等環節還未形成有效監管合力,相關(guan) 火災、交通等各類事故持續攀升。以火災為(wei) 例,2018年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3000餘(yu) 起,2021年就上升到1.8萬(wan) 餘(yu) 起,近五年還發生2起電動自行車引發的重大火災,安全風險突出。為(wei) 深刻吸取有關(guan) 事故教訓,係統解決(jue) 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務院安委會(hui) 辦公室牽頭起草了《方案》。
《方案》提出,要係統梳理加強電動自行車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的重點工作任務,依據“管行業(ye) 必須管安全、管業(ye) 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chan) 經營必須管安全”以及“誰主管誰牽頭、誰為(wei) 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抓實全鏈條安全監管責任,完善部門間聯網核查和信息通報工作機製,切實強化部門工作合力,下大力氣解決(jue) 電動自行車產(chan) 品質量、流通銷售、通行秩序、停放充電、拆解回收等方麵的突出問題。
《方案》要求,要加快鋰離子蓄電池、充電器等關(guan) 鍵核心部件強製性國家標準的製定,指導電動自行車生產(chan) 企業(ye) 不斷提高規範化水平,強化電動自行車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CCC認證)管理;加強銷售環節執法檢查,強化銷售環節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整治,開展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質量監督抽查;進一步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登記製度,加大路麵執法管控力度;推動完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加強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停放和充電行為(wei) 的查處,督促電動自行車使用較多的外賣等即時配送平台企業(ye) 落實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探索建立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回收利用製度,規範有序開展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梯次利用。
《方案》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進一步細化具體(ti) 落實措施以及相關(guan) 部門的任務分工,各有關(guan) 部門同向發力強化齊抓共管合力。要深化宣傳(chuan) 引導,推動形成安全購買(mai) 使用電動自行車的良好氛圍,對超標車禁止銷售、存量淘汰退出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等涉及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的相關(guan) 措施,強化政策解讀。要健全長效機製,加快出台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guan) 地方法規,為(wei) 強化監管執法提供有力支撐。國務院安委會(hui) 辦公室將推動把有關(guan) 工作要求納入省級政府安全生產(chan) 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加強日常調度指導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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