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海關總署:增設石家莊航空口岸為藥品進口口岸
央視網消息:據國家藥監局網站9月1日消息,國家藥監局、海關(guan) 總署發布關(guan) 於(yu) 增設石家莊航空口岸為(wei) 藥品進口口岸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經國務院批準,同意增設石家莊航空口岸為(wei) 藥品進口口岸。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除《藥品進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條規定的藥品外,其他進口中藥(不含中藥材),化學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可經由石家莊航空口岸進口。
二、增加石家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wei) 口岸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由其承擔石家莊航空口岸藥品進口備案的具體(ti) 工作。
三、河北省藥品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為(wei) 石家莊航空口岸藥品檢驗機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河北省藥品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開始承擔石家莊航空口岸的藥品口岸檢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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