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小樣雖小 監管不能少
近來,以化妝品試用裝為(wei) 經營核心的“小樣經濟”火出圈。小樣,即化妝品試用裝,是品牌開掘市場、引流顧客的一種策略。因成分與(yu) 正裝相同,小樣可以幫助消費者降低篩選產(chan) 品的成本,且體(ti) 積小、便於(yu) 攜帶,成為(wei) 不少商旅人士外出的首選。一些商家卻利用消費者愛體(ti) 驗、愛新鮮的心理,將小樣與(yu) “大牌自由”“高性價(jia) 比”等詞匯結合起來,將本是“非賣品”的小樣明碼標價(jia) 進行銷售。
小樣雖火,在經營管理上卻仍存在漏洞,亟需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目前,除官方贈送之外,盲盒機、拚單群、自行分樣等獲取小樣的方式層出不窮,線下還出現了小樣專(zhuan) 營實體(ti) 店,品牌多、貨量大、小中大樣一應俱全。消費者無疑會(hui) 好奇,明明在專(zhuan) 櫃一“樣”難求,這麽(me) 多小樣從(cong) 哪來,是否為(wei) 正品,自行分樣的操作環節是否幹淨無菌?有些小樣也看不到生產(chan) 批號、保質期等基本信息。社交平台不時有所謂業(ye) 內(nei) 人士爆料稱,“某商品從(cong) 未生產(chan) 過小(中)樣”“大量小樣是過期清倉(cang) 處理的劣品”等。這難免讓人對非官方渠道獲取小樣的可靠性打上一個(ge) 問號。一旦在使用中出了問題,維權也是個(ge) 麻煩事。
小樣雖小,規範有效的監管不能少。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第五條要求,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也應當有標簽,且“標簽內(nei) 容應當合法、真實、完整、準確,並與(yu) 產(chan) 品注冊(ce) 或者備案的相關(guan) 內(nei) 容一致。”第二十一條還專(zhuan) 門強調以免費試用、贈予、兌(dui) 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的化妝品,其標簽也適用此辦法。這表明試用裝市場的監督管理已經被重視起來。
標簽管理隻是小樣市場監管的一部分。從(cong) 經營角度而言,不管是線上還是線下的小樣賣家,都應出具相關(guan) 的經營資質和品牌授權書(shu) ,公開小樣商品的進貨渠道和產(chan) 品合格的檢測證明,自行分樣的操作過程應該透明、符合衛生標準。對不合規的經營者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從(cong) 而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消費者也應該擦亮雙眼,切莫因虛榮心作祟或貪小便宜,盲目相信非官方渠道的拚單群等。
作為(wei) 當前化妝品市場的新消費趨勢,“小樣經濟”本應是讓消費者和經營者實現雙贏的經營策略,不應成為(wei) 有心人利用監管漏洞趁機斂財的手段。隻有規範銷售渠道、完善監管,才能使雙方真正獲得應有的權益。(樊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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