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上億個體工商戶“活力滿滿”“做大做強” 《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今日正式施行
上億(yi) 個(ge) 體(ti) 工商戶一頭連著從(cong) 業(ye) 者的生計,一頭連著大眾(zhong) 的消費,是我國社會(hui) 經濟發展的活力、潛力和韌性所在,因此,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健康發展至關(guan) 重要。
今天,《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條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目標是鼓勵、支持和引導個(ge) 體(ti) 經濟健康發展,簡單來說,就是讓上億(yi) 個(ge) 體(ti) 工商戶活得更好。
今天上午,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蒲淳指出,《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個(ge) 體(ti) 工商戶的法律地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紓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固化財稅金融支持,開展分型分類幫扶,優(you) 化營商環境,加強權益保護,主題鮮明,重點突出,內(nei) 容豐(feng) 富飽滿,措施有力,將“放管服”改革成果製度化、規範化。
加大對上億(yi) 個(ge) 體(ti) 工商戶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當前,個(ge) 體(ti) 工商戶正煥發出強大的生機活力。在發布會(hui) 上,蒲淳介紹,截至2022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ce) 的個(ge) 體(ti) 工商戶達1.11億(yi) 戶,占市場主體(ti) 總量的2/3,是2012年的2.75倍。
然而,受新冠肺炎疫情頻發、消費低迷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很多個(ge) 體(ti) 工商戶仍然麵臨(lin) 著經營成本、經營場地、招工用工、貸款融資等方麵的困難,市場預期不穩,發展信心不足等問題。在蒲淳看來,《條例》充分考慮了個(ge) 體(ti) 工商戶的關(guan) 切,並提出了切實有效的措施。
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長李明征表示,在製定條例時,就聚焦了當前個(ge) 體(ti) 工商戶在經營場所、用工、融資、社保、創業(ye) 扶持等方麵存在的突出困難,提出有針對性的製度安排。並重點強化了政府在鼓勵、支持和引導個(ge) 體(ti) 工商戶健康發展方麵的職責,積極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提供良好的製度環境。
隨著《條例》的正式實施,個(ge) 體(ti) 工商戶迎來係列利好。李明征介紹,《條例》總共39條,主要規定了以下方麵內(nei) 容:一是明確個(ge) 體(ti) 工商戶在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的基本原則;二是完善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的工作機製;三是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在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方麵的具體(ti) 職責和要求;四是加大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其中,針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反映的經營場所難找、租金貴等問題,《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增加經營場所供給,同時降低使用成本。
同時,針對個(ge) 別地方在城鄉(xiang) 建設規劃、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環境治理、產(chan) 業(ye) 升級等過程中存在著影響個(ge) 體(ti) 工商戶正常經營的情況,《條例》要求,相關(guan) 部門在製定實施相關(guan) 政策措施中充分考慮個(ge) 體(ti) 工商戶的需要和實際困難,加強引導和幫扶,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提供穩定可預期的經營環境。
近年來,網絡直播、微商電商、新媒體(ti) 等新個(ge) 體(ti) 經濟也發展迅速,已占到個(ge) 體(ti) 工商戶總量的近三成,降低了創業(ye) 就業(ye) 成本,進一步促進了個(ge) 體(ti) 工商戶的發展壯大。
對於(yu) 這些新業(ye) 態,《條例》要求平台經營者為(wei) 平台內(nei) 的個(ge) 體(ti) 工商戶線上經營提供支持,不得進行不合理限製,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ye) 收入分配和消費司負責人郭啟民表示,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是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ye) 、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重要途徑。其中,從(cong) 就業(ye) 來看,每個(ge) 個(ge) 體(ti) 工商戶平均從(cong) 業(ye) 人數是2.68人,目前我國個(ge) 體(ti) 工商戶帶動了近3億(yi) 人的就業(ye) ,這不僅(jin) 使廣大勞動者獲得穩定收入,而且還解決(jue) 了億(yi) 萬(wan) 家庭的生計問題。
立法的調整並不會(hui) 弱化監管
值得關(guan) 注的是,《條例》刪除了原《個(ge) 體(ti) 工商戶條例》中許多監督管理方麵的規定,因此,不少人關(guan) 注,在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時,相關(guan) 部門如何處理好服務和監管之間的關(guan) 係,從(cong) 而維護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秩序?
對此,蒲淳指出,減少監管方麵的規定是為(wei) 了更好地突出《條例》促進發展的主題。“這些規定並不是沒有了,而是被其他法規吸收和承接了。”
例如,2022年3月實施的《市場主體(ti) 登記管理條例》統一了我國各類市場主體(ti) 登記管理製度,充分吸收整合了《個(ge) 體(ti) 工商戶條例》關(guan) 於(yu)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的條款,形成了統一的市場主體(ti) 登記管理製度。
蒲淳指出,個(ge) 體(ti) 工商戶也要遵守《市場主體(ti) 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guan) 規定。同時,個(ge) 體(ti) 工商戶在經營活動中涉及的公平競爭(zheng) 、產(chan) 品質量、食品安全等具體(ti) 事項,還有專(zhuan) 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規範。
“‘放管服’改革包括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三個(ge) 方麵的內(nei) 容,監管是準入的‘安全閥’和‘壓艙石’,‘管’的能力和成效決(jue) 定了‘放’的程度和效果。”蒲淳表示,多部法律法規進行了有效整合和銜接,因此這次對個(ge) 體(ti) 工商戶立法的調整並不會(hui) 弱化監管,更不會(hui) 在監管方麵出現“法律真空”。相反,《條例》與(yu) 其他法規充分協同,有利於(yu) 更好地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長遠健康發展、創新發展,在經濟社會(hui) 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支持“個(ge) 轉企” 助力個(ge) 體(ti) 工商戶做大做強
長期以來,因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財產(chan) 權、經營權的特殊屬性,相關(guan) 部門對變更經營者有著較為(wei) 嚴(yan) 格的限製。
很多個(ge) 體(ti) 工商戶反映,其經營多年的店鋪具有獨特的字號和良好的商譽,並取得了相關(guan) 的行政許可。然而,他們(men) 將店鋪轉讓給他人時,需先注銷,再設立,這些無形資產(chan) 就會(hui) 滅失,並且,還需要重新辦理各種手續。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注冊(ce) 局局長楊紅燦介紹,此次製定《條例》時,充分考慮了個(ge) 體(ti) 工商戶的這一痛點,進行了製度創新,調整了變更經營者的方式,由原來的“先注銷、後設立”改為(wei) 可以直接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這也是《條例》的一大亮點。
“這意味著個(ge) 體(ti) 工商戶可以像企業(ye) 變更投資人、法定代表人一樣變更經營者。”楊紅燦看來,這便利了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權的轉讓,實現了個(ge) 體(ti) 工商戶變更經營者在成立時間、字號、檔案等方麵的延續,既降低了製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於(yu) 個(ge) 體(ti) 工商戶持續經營,打造更多“百年老店”。
同時,《條例》也明確規定,個(ge) 體(ti) 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應當結清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等,對原有債(zhai) 權債(zhai) 務作出妥善處理。楊紅燦透露,市場監管總局將研究出台具體(ti) 的操作性規定,指導各級登記機關(guan) 做好變更經營者的登記。
此前,個(ge) 體(ti) 工商戶轉變為(wei) 企業(ye) 組織形式時,簡單來說就是“個(ge) 轉企”,也需要按照規定,注銷原個(ge) 體(ti) 工商戶,再申請設立企業(ye) 。在楊紅燦看來,“個(ge) 轉企”是個(ge) 體(ti) 工商戶擴大經營規模、完善內(nei) 部治理結構、更好地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的有效方式。
對此,《條例》第十三條專(zhuan) 門作出了規定,個(ge) 體(ti) 工商戶可以自願變更經營者或者轉型為(wei) 企業(ye) 。另外,《條例》還指出,涉及有關(guan) 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部門應當簡化手續,依法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提供便利。
楊紅燦表示,“下一步,我們(men) 將繼續加大‘個(ge) 轉企’登記的探索力度,更好支持個(ge) 體(ti) 工商戶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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