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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11-17 16:07: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是落實統一實行市場監管執法要求、明確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職能的重要文件,2022年版《指導目錄》已經國務院原則同意。《指導目錄》實施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紮實推進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切實解決(jue) 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問題,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通知》明確,《指導目錄》主要梳理規範市場監管領域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製事項,以及部門規章設定的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事項,並將按程序進行動態調整。行政處罰和行政強製事項的實施依據均為(wei) 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原文,不涉及增設行政相對人責任義(yi) 務等內(nei) 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立改廢釋和地方立法等情況,對有關(guan) 事項進行補充、細化和完善,建立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機製。有關(guan) 事項和目錄按程序審核確認後,要在政府門戶網站等載體(ti) 上以適當方式公開,接受社會(hui) 監督。

  《通知》強調,要切實加強對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和行政強製事項的源頭治理,穩定市場預期,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行政執法事項一律取消。對列入《指導目錄》的行政執法事項,要按照減少執法層級、推動執法力量下沉的要求,區分不同事項和不同管理體(ti) 製,結合實際明晰第一責任主體(ti) ,把查處違法行為(wei) 的責任壓實。按照公開透明高效原則和履職需要,製定統一的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明確行政執法事項的工作程序、履職要求、辦理時限、行為(wei) 規範等,消除行政執法中的模糊條款,壓減自由裁量權,促進同一事項相同情形同基準裁量、同標準處罰。按照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原則,聚焦市場監管領域與(yu) 市場主體(ti) 、群眾(zhong) 關(guan) 係最密切的行政執法事項,著力解決(jue) 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讓市場主體(ti) 、群眾(zhong) 切實感受到改革成果。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全麵落實清權、減權、製權、曬權等改革要求,統籌推進機構改革、職能轉變和作風建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時間節點和要求,做細做實各項工作,確保改革舉(ju) 措落地生效。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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