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檔案管理出新規:流動人員檔案可由工作地管理機構接收
記者今天(11月17日)從(cong) 北京市人社局獲悉,北京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五部門聯合製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公共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工作規範和服務流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可由流動人員戶籍所在地或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檔案管理服務機構接收管理;辭職辭退、被開除公務員(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的檔案由原單位轉遞至本人戶籍所在地檔案管理服務機構保管;死亡流動人員的檔案由原檔案保管機構繼續保管,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等檔案按規定向有關(guan) 檔案館移交,各類群體(ti) 獲得“同事同標”的檔案管理服務。
《通知》明確,持續推進檔案服務事項“全程網辦、掌上可辦”和高頻服務“全城通辦、跨省通辦”。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官網、“北京人社”微信公眾(zhong) 號、“北京人社”App等途徑,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查詢存檔信息、出具人事證明、開具調檔函、提供政審材料、辦理檔案接收、申請檔案轉出、檔案材料歸檔、人才集體(ti) 戶口管理等“不見麵”服務。
《通知》規定,針對檔案流轉中出現的一人多份檔案、長期滯留個(ge) 人手中的自持檔案、曆史遺留的問題檔案等疑難複雜情況,各部門及時按程序對檔案中相關(guan) 事項進行聯合審查認定,保障群眾(zhong) 利益。
《通知》明確,建立健全檔案材料收集機製,引導鼓勵企業(ye) 和個(ge) 人主動將真實反映遵守規章製度、從(cong) 事重要工作和取得成效、個(ge) 人誠實守信等方麵的材料歸入檔案,以提升檔案內(nei) 容建設,促進勞動者就業(ye) 和職業(ye) 發展,推動社會(hui) 信用建設。
同時,探索建立以政務數據為(wei) 支撐的流動人員人事數字檔案,大力推進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新技術、新媒介在檔案管理服務中的應用,推廣電子勞動合同、電子職業(ye) 資格證書(shu) 等信息數據歸入人事數字檔案,為(wei) 檔案管理服務注入新內(nei) 容、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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