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二十條”新政出台 促進數據賦能實體經濟
央視網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對外發布了《關(guan) 於(yu) 構建數據基礎製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又稱“數據二十條”。“數據二十條”提出構建數據產(chan) 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製度,初步形成我國數據基礎製度的“四梁八柱”。“數據二十條”的出台,有利於(yu) 充分激活數據要素價(jia) 值,賦能實體(ti) 經濟,推動高質量發展。
本次出台的“數據二十條”,構建了數據產(chan) 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項製度,共計20條政策措施。
在數據產(chan) 權方麵,提出推進公共數據、企業(ye) 數據、個(ge) 人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chan) 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chan) 權運行機製。
在流通交易方麵,提出完善數據全流程合規和監管規則體(ti) 係,統籌構建規範高效的數據交易場所,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構建數據安全合規有序跨境流通機製。
在收益分配方麵,提出健全數據要素由市場評價(jia) 貢獻、按貢獻決(jue) 定報酬機製,更好發揮政府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導調節作用。
在安全治理方麵,提出創新政府數據治理機製,壓實企業(ye) 的數據治理責任,充分發揮社會(hui) 力量多方參與(yu) 的協同治理作用。
與(yu) 其他生產(chan) 要素相比,數據具有可複製、非消耗、邊際成本接近於(yu) 零等新特性,打破了自然資源有限供給對增長的製約,對其他生產(chan) 要素具有放大、疊加、倍增作用。據測算,預計到2025年,中國產(chan) 生的數據總量將達48.6澤字節,約占全球的27.8%。
數據產(chan) 權“三權分置” 破解數據產(chan) 權難題
剛才片中提到個(ge) 名詞——澤字節,它是計算機存儲(chu) 容量單位,1個(ge) 澤字節大約等於(yu) 1萬(wan) 億(yi) GB。 數據產(chan) 權問題是一直製約數字經濟發展的難題,在“數據二十條”中,首次提出了探索數據產(chan) 權結構性分置製度,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chan) 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數據產(chan) 權製度框架。這又意味著什麽(me) ,來聽聽專(zhuan) 家的解讀。
專(zhuan) 家表示,在數據的生產(chan) 、流通、使用過程中,個(ge) 人、企業(ye) 、社會(hui) 、國家等相關(guan) 主體(ti) 對數據有著不同的利益訴求,傳(chuan) 統權利製度框架難以突破數據產(chan) 權困境,“數據二十條” 遵循現代市場經濟產(chan) 權製度的普遍規則,以解決(jue) 市場主體(ti) 遇到的實際問題為(wei) 導向,創新數據產(chan) 權觀念,淡化所有權、強調使用權,聚焦數據使用權流通,創造性提出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和數據產(chan) 品經營權“三權分置”數據產(chan) 權製度框架,構建中國特色數據產(chan) 權製度體(ti) 係。
“數據二十條”提出,合理保護數據處理者對依法依規持有的數據進行自主管控的權益。在保護公共利益、數據安全和數據來源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承認和保護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獲取的數據加工使用權,尊重數據采集、加工等數據處理者的勞動和其他要素貢獻,充分保障數據處理者使用數據和獲得收益的權利。
激活數據流通交易 規範數據要素市場
“數據二十條”提出完善數據流通規則、規範構建數據交易場所、培育數據服務生態等政策措施,數據要素市場也將迎來發展機遇,數據資產(chan) 的價(jia) 值將出現怎樣的變化?
“數據二十條”提出構建“多層次、多元化”、規範高效的數據交易市場體(ti) 係,發展壯大數據商和第三方數據服務生態體(ti) 係,逐步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同時有效平衡政府和市場關(guan) 係,建立體(ti) 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製度。
“數據二十條”提出做大做強數據要素型企業(ye) ,引導創業(ye) 投資企業(ye) 加大對數據要素型企業(ye) 投入力度,支持實體(ti) 經濟企業(ye) 特別是中小企業(ye) 數字化轉型賦能開展信用融資,探索數據資產(chan) 入表新模式。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