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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符合要求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可納入醫保支付

發布時間:2023-03-13 17:08: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針對“將互聯網遠程會(hui) 診遠程診斷費用納入醫保結算體(ti) 係”的建議,國家醫保局近日答複,對於(yu) 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與(yu) 醫保支付範圍內(nei) 的線下醫療服務內(nei) 容相同,且執行相應公立醫療機構收費價(jia) 格的,經相應備案程序後,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按規定支付。

  國家醫保局表示,符合省級以上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部門相關(guan) 規定框架下,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可以通過其依托的實體(ti) 醫療機構,自願向所在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簽訂“互聯網+”醫療服務補充協議。

  在收費方麵,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遠程會(hui) 診等“互聯網+”醫療服務價(jia) 格政策,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公立醫療機構或其所在地區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製定。患者接受遠程會(hui) 診、遠程診斷服務,按服務受邀方執行的項目價(jia) 格付費。遠程會(hui) 診、遠程診斷服務涉及邀請方、受邀方及技術支持方等多個(ge) 主體(ti) 或涉及同一主體(ti) 不同部門的,各方自行協商確定分配關(guan) 係。

  此外,國家醫保局強調,將“互聯網+”醫療服務費用結算明細、藥品、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門診病曆等信息納入智能監控範國,加強對“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臨(lin) 床診療行為(wei) 的引導和審核,實現基金監管向大數據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智能監控轉變。運用音頻、視頻等形式查驗“互聯網+”醫療服務接診醫生真實性。對不符合規定的診察費和藥品費予以拒付,並按協議約定進行處理。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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