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再次對防範安全隱患失職失責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和組織處理
7月19日,記者從(cong) 有關(guan) 部門了解到,繼作出第一批安全生產(chan) 追責問責和組織處理決(jue) 定後,寧夏相關(guan) 市、縣(區)對在“四防”等督查中新發現的落實自治區黨(dang) 委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不力、擔當履職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公職人員再次進行追責問責和組織處理。
寧夏相關(guan) 市、縣(區)紀委監委依紀依規給予3人政務警告處分,予以7人誡勉,下發監察建議2份。其中,石嘴山市紀委監委對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未按要求開展重大事故安全風險隱患自查,未製定有關(guan) 工作措施,被自治區“四防”督查組多次發現、重複通報,造成不良影響,負有直接責任的大武口區農(nong) 業(ye) 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主任李沛峰和大武口區文化旅遊廣電局副局長陶偉(wei) 分別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未將自治區“四防”督查組反饋問題傳(chuan) 達給企業(ye) ,在該企業(ye) 未完成整改的情況下,上報了該企業(ye) 已完成整改,履職不到位的石嘴山市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產(chan) 業(ye) 科科長馬少林予以誡勉。對在安全隱患排查中工作作風不實,製定工作方案內(nei) 容缺失,措施不細,致使有關(guan) 企業(ye) 在落實重大隱患專(zhuan) 項整治行動部署落空,在專(zhuan) 項行動中履行行業(ye) 監管責任不到位,未組織開展重大隱患專(zhuan) 項整治排查,未督促企業(ye) 開展重大隱患自查,未建立排查整治情況台賬,被自治區“四防”督查組點名通報,造成不良影響,負有直接責任的惠農(nong) 區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和交通局副局長雷鳴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履行“一把手”職責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石嘴山市惠農(nong) 區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和交通局局長樊宗才予以誡勉。同時,向大武口區政府和惠農(nong) 區政府分別下發監察建議書(shu) ,要求舉(ju) 一反三,督促整改落實,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固原市彭陽縣紀委監委對彭陽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和紅河鎮人民政府在安全生產(chan) 隱患排查工作中不細不實,未正確履行職責,未發現重要安全隱患問題負領導責任的彭陽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局長曹建剛和紅河鎮人民政府原副鎮長張維虎分別予以誡勉。中衛市中寧縣紀委監委對組織相關(guan) 人員對安全生產(chan) 隱患排查不深不細,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中寧縣喊叫水鄉(xiang) 黨(dang) 委委員、副鄉(xiang) 長米少青和徐套鄉(xiang) 黨(dang) 委委員、副鄉(xiang) 長馬萬(wan) 學及副鄉(xiang) 長馬珍分別予以誡勉。
相關(guan) 市、縣(區)依紀依規組織處理履職盡責不到位幹部17名。其中,停職檢查11人,調整職務1人,轉任職級公務員3人,免職2人,對123名幹部進行了約談。調整的17名幹部分別是:銀川市委對興(xing) 慶區富洋事故後,抓安全生產(chan) 工作措施不得力,安全生產(chan) 風險隱患問題較多,整改進度緩慢的銀川市興(xing) 慶區委常委、副區長閆軍(jun) 給予停職檢查處理;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黨(dang) 組對在燃氣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疏於(yu) 管理、措施不力、排查不仔細,致使工作質效不佳、進展緩慢的市供熱燃氣服務中心主任張偉(wei) 軍(jun) 給予停職檢查處理;銀川城市建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dang) 委對銀川市煤氣供熱有限公司灌裝檢修廠管理混亂(luan) 、安全檢測程序不規範等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市煤氣供熱有限公司灌裝檢修廠副廠長張擁軍(jun) 給予停職檢查處理;銀川市興(xing) 慶區委對履行包抓責任落實不力、工作不實,所包抓社區安全生產(chan) 隱患存在查而不改、改不徹底問題的銀川市興(xing) 慶區麗(li) 景街道公用事業(ye) 服務中心主任馬會(hui) 泉給予停職檢查處理;賀蘭(lan) 縣委對履行“九小場所”監管責任不到位、反饋問題整改不及時,沒能有效舉(ju) 一反三,致使部分餐飲場所仍然存在安全隱患和漏洞的賀蘭(lan)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習(xi) 崗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趙宏雲(yun) 給予停職檢查處理;賀蘭(lan) 縣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局黨(dang) 組對安全生產(chan) 隱患問題整改不及時、落實監管責任不到位,致使部分在建項目工地仍然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質量監督站站長王瑩給予停職檢查處理;吳忠市利通區委對抓安全生產(chan) 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統籌協調不夠、方法措施不當、工作落實不細、幹部管理不嚴(yan) ,致使部分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區應急管理局黨(dang) 委書(shu) 記、局長馬學軍(jun) 給予停職檢查處理;吳忠市紅寺堡區委對抓商貿領域安全生產(chan) 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履職不到位、對檢查出的問題隱患未提出具體(ti) 整改措施意見,致使整改工作進展緩慢的區工業(ye) 信息化和商務局黨(dang) 組成員、副局長馬秀玲給予停職檢查處理;青銅峽市委對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摸排發現問題不認真、督促落實力度不大,致使行業(ye) 生產(chan)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及時、整改不徹底的市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黨(dang) 組成員、農(nong) 田建設服務中心主任王會(hui) 斌給予停職檢查處理;鹽池縣委對履行安全生產(chan) 監管職責不到位、工作作風不紮實,致使立行立改事項落實不力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花馬池鎮南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二級主辦楊永給予停職檢查處理;彭陽縣委對工作不實、措施不細,致使項目工地食堂食品留樣櫃儲(chu) 存雜物問題未及時整改到位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李雲(yun) 給予停職檢查處理;銀川市委對轄區營業(ye) 場所逃生通道封堵問題整改緩慢,致使安全風險隱患遲遲不能消除的銀川市金鳳區委常委、副區長、三級調研員馬小龍給予調整職務處理;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委對落實城市燃氣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不到位、對轄區液化氣銷售企業(ye) 監管不力、底數不清,致使燃氣領域隱患專(zhuan) 項排查整治工作不深不細的區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和交通局黨(dang) 組書(shu) 記、局長羅剛朝給予轉任職級公務員處理;平羅縣委對落實監管責任不力,致使個(ge) 別企業(ye) 存在的未開展警示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訓、專(zhuan) 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過期問題未及時整改到位的縣應急管理局黨(dang) 委書(shu) 記、一級主任科員李誌強給予轉任職級公務員處理;中寧縣委對在安全生產(chan) 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失職失責、應發現問題而未發現,致使安全隱患問題排查不到位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寧安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二級主辦王永凱給予轉任職級公務員處理;海原縣委對分管安全生產(chan) 工作責任落實不力、履職不到位,致使液化天然氣隱患問題排查不深不細的海城街道黨(dang) 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政法委員、三級主任科員郭軍(jun) 紅給予免職處理;海原縣委對分管的安全生產(chan) 工作不上心、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不深入、底數不清,致使反饋限期內(nei) 整改問題未及時整改的海原縣西安鎮黨(dang) 委委員、人武部部長田棟給予免職處理。(總台記者 牛巧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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