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基數每月最高8134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
央視網消息: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hui) 辦公室,解讀《關(guan) 於(yu) 2023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政策。
一、什麽(me) 是年度繳費基數申報?
“年度繳費基數申報”也稱“跨年清冊(ce) 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單位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調整職工的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
自2020年起,“五險一金”繳費工資已實現合並申報。繳存單位在2023年7月25日前可通過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合並申報“五險一金”繳費工資。
二、單位已完成“五險一金”繳費工資合並申報,還需要通過公積金係統單獨申報嗎?
不需要。繳存單位可在7月25日後通過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或住房公積金網上業(ye) 務係統查詢申報結果。不方便上網的單位還可就近到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進行查詢。
三、如果未在7月25日之前辦理“五險一金”繳費工資合並申報,還可以辦理公積金的跨年清冊(ce) 核定嗎?
可以。單位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ye) 務平台單獨辦理跨年清冊(ce) 核定。繳存單位應在完成6月公積金匯繳後、7月匯繳前(托收繳款的單位應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冊(ce) 核定工作。
四、2023年度跨年清冊(ce) 核定流程與(yu) 去年相比有何區別?
和去年相比,今年的跨年清冊(ce) 核定流程增加了單位的授權承諾環節。單位在為(wei) 職工核定本年度的繳存基數前,應承諾申報的職工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五、單位選擇批量調整職工繳存基數的,隻能批量導入一次數據嗎?
如單位職工人數較多,不方便逐條錄入信息,可在單位網上業(ye) 務平台辦理跨年清冊(ce) 核定時使用批量導入功能。係統支持多次批量導入數據。
若發現導入數據有誤,已提交跨年清冊(ce) 但還未匯繳7月住房公積金的,可將已提交的跨年清冊(ce) 撤回後(見第七題),再次批量導入新的職工數據即可。
六、如何通過網上查詢跨年清冊(ce) 是否核定成功?
單位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ye) 務平台後,點擊左側(ce) 【公積金】-【跨年清冊(ce) 核定】,在頁麵下方“曆史跨年清冊(ce) 信息”欄目中如顯示“2023-2024”清冊(ce) 信息,則表示已成功完成2023年度跨年清冊(ce) 核定工作。
七、跨年清冊(ce) 報錯了能在網上撤回嗎?
如單位已完成跨年清冊(ce) 核定,未進行7月增、減員或匯繳,可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ye) 務平台,點擊左側(ce) 【公積金】-【跨年清冊(ce) 核定】,在“曆史跨年清冊(ce) 信息”中點擊【撤回】,撤回成功後可重新辦理跨年清冊(ce) 核定。
八、發現跨年清冊(ce) 已無法撤回該怎麽(me) 辦?
如單位在跨年清冊(ce) 核定完成後又進行了7月增、減員或匯繳操作,無法辦理“撤回”,可通過“調整繳存額”“單位信息變更”進行調整。分以下兩(liang) 種情況:
1.繳存基數錄入錯誤,可進行調整
單位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ye) 務平台,點擊左側(ce) 【公積金】-【匯補繳】-【調整繳存額】-【單筆調整】,錄入調整後的“月工資收入”後提交即可。
2.繳存比例錄入錯誤,可進行調整
單位應對在職職工履行告知義(yi) 務,職工知曉後,單位經辦人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填寫(xie)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信息變更登記表》並加蓋單位印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九、單位在繳費基數上下限公布前已完成跨年清冊(ce) 核定,並完成7月繳款。那麽(me) 上下限公布後,相關(guan) 人員是否需要基數調整及補繳?
涉及上下限的人員無需手動操作,係統將自動進行調整。繳存基數調整後,單位應通過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ye) 務係統或櫃台為(wei) 涉及人員辦理差額補繳。
例如:核定2023-2024年度跨年清冊(ce) 時,單位繳存比例為(wei) 12%,錄入職工A上年月均工資36000元。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上下限公布前,其繳存基數為(wei) 31884元,單位已完成2023年7月的匯繳。上下限公布後,職工A在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自動調整為(wei) 33891元。單位應給A辦理7月的差額補繳482元。
十、如果單位未及時發現跨年清冊(ce) 錄入失誤,導致為(wei) 職工多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該如何處理?
1.為(wei) 職工多繳,可申請退回
單位申請將多繳的款項從(cong) 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劃回單位賬戶的,需征求職工本人同意後,單位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填寫(xie) 《單位為(wei) 個(ge) 人多繳住房公積金劃回單位賬戶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印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櫃台辦理。
2.為(wei) 職工少繳,應及時補繳
單位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錯誤,未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先將職工繳存基數調整正確後,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ye) 務平台或櫃台為(wei) 其辦理差額補繳。
十一、單位如果在7月托收日後辦理跨年清冊(ce) 核定,那麽(me) 如何完成7月的公積金繳款?
有兩(liang) 種方式:
方式一(推薦使用):可登錄單位網上業(ye) 務平台,完成7月增減員後(如無則跳過該步驟),點擊【確認申報2023年7月匯繳清冊(ce) 】。待8月托收日前,完成8月的增減員後(如無則跳過該步驟),再次點擊【確認申報2023年8月匯繳清冊(ce) 】。托收日當天則可將單位7-8月的匯繳金額一並托收。
例如:B單位托收日為(wei) 20日。7月27日辦理年度繳費基數申報(跨年清冊(ce) 核定)。完成7月增減員後,單位可點擊首頁左側(ce) 【公積金】-【匯補繳】-【匯繳】-【確認申報2023年7月匯繳清冊(ce) 】。8月20日前,完成8月的增減員後點擊【確認申報2023年8月匯繳清冊(ce) 】。8月20日當天便可將7-8月的金額一並托收。
方式二:單位如希望盡快完成7月繳款,還可通過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辦理。
十二、單位除了在核定跨年清冊(ce) 時可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外,其他時間還可以調整繳存比例(5%-12%)嗎?
原則上單位應在核定跨年清冊(ce) 時確認本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5%-12%選擇),該比例執行期間為(wei) 當年7月至次年6月。後續如因填報錯誤等原因需要在一個(ge) 公積金年度內(nei) 再次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應對在職職工履行告知義(yi) 務,職工知曉後,單位經辦人可到櫃台辦理相關(guan) 手續。
十三、繳存單位生產(chan) 經營困難,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嗎?
單位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可通過單位網上業(ye) 務平台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1%-4%,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經審批後生效,有效期截至申請時單位所在的住房公積金年度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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