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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公布一批稅費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2023-08-03 10:37: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8月2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日公布了一批稅費優(you) 惠政策,涉及所得稅、增值稅等領域。其中包括: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wan) 元(人民幣,下同)的部分,減半征收個(ge) 人所得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chan)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對小型微利企業(ye) 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e) 所得稅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除了上述所得稅等稅費優(you) 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公布了一批增值稅等優(you) 惠政策。

  對月銷售額10萬(wan) 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ye) 、微型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金融機構與(yu) 小型企業(ye) 、微型企業(ye) 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納稅人為(wei) 農(nong) 戶、小型企業(ye) 、微型企業(ye) 及個(ge) 體(ti) 工商戶借款、發行債(zhai) 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wei) 上述融資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

  根據兩(liang) 部門發布的公告,上述增值稅等優(you) 惠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完)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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