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演出實名購票實名入場 多舉措促市場健康發展
9月13日,記者從(cong) 文化和旅遊部獲悉,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ye) 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明確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製度,演出舉(ju) 辦單位應當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製,麵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yu) 核準觀眾(zhong) 數量的85%。
根據通知,觀眾(zhong) 人數在5000人以上,為(wei) 大型營業(ye) 性演出活動。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製度,每場演出每個(ge) 身份證件隻能購買(mai) 一張門票,購票人與(yu) 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舉(ju) 辦單位、演出票務銷售平台應當加強消費者個(ge) 人信息保護,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個(ge) 人信息泄露、篡改、丟(diu) 失。
同時,演出舉(ju) 辦單位應當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製,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保障購票人的正當退票權利。
通知要求,進一步提高大型演出活動門票銷售比例,演出舉(ju) 辦單位麵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yu) 核準觀眾(zhong) 數量的85%。對其餘(yu) 15%的門票,應當在演出前24小時進行個(ge) 人信息綁定,做到“實名綁定、實名入場”。
在加強演出現場管理方麵,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部門、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大型演出活動的實地檢查,現場核驗演員信息及演出節目內(nei) 容,嚴(yan) 禁擅自變更演員及演出內(nei) 容,嚴(yan) 禁假唱、假演奏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
此外,通知提出,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公安機關(guan) 要加強對大型演出活動舉(ju) 辦方和場地方工作票證的管理,嚴(yan) 格控製發放範圍,防止工作票證流入市場被非法買(mai) 賣。(記者 袁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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