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認房不認貸”9月19日起施行
天津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委、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三部門聯合發布通知,對天津市個(ge) 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優(you) 化,內(nei) 容如下:
為(wei) 貫徹落實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guan) 於(yu) 優(you) 化個(ge) 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就優(you) 化天津市個(ge) 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購或非限購區域申請貸款購買(mai) 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相應區域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mai) 過住房,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現行政策與(yu) 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wei) 準。
(總台記者 夏震宇)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