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公布 12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央視網消息:據廣州交警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關(guan) 於(yu) 加強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的文件精神,廣州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嚴(yan) 格按照《廣東(dong) 省重大行政決(jue) 策程序規定》履行相關(guan) 法定程序,現正式發布《廣州市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2023年12月15日開始調整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
經過多次優(you) 化完善,最終形成“重要幹道分時段限行”方案,主要內(nei) 容如下:
一、工作日8時至9時30分、17時30分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天河東(dong) 路、獵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駛。
二、工作日8時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黃埔大道西(石牌東(dong) 路以西)、東(dong) 風東(dong) 路、東(dong) 風中路、東(dong) 風西路(西場立交以東(dong) )行駛。
三、舉(ju) 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hui) 期間,每天8時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新港東(dong) 路(會(hui) 展東(dong) 路至會(hui) 展南一路段)、會(hui) 展東(dong) 路行駛。
四、全天24小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內(nei) 環路及其放射線;
(二)廣州市行政區域內(nei)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過江隧道;
(三)未設置獨立非機動車道的橋梁、隧道、高架、立交。
近幾年,隨著新業(ye) 態興(xing) 起和市民出行習(xi) 慣的改變,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wei) 重要的交通工具。本次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調整,統籌考慮了市民出行需求和城市交通管理實際,並借鑒其他城市經驗,持續聽取民意,不斷優(you) 化限行範圍和時段,目的是引導電動自行車成為(wei) 短途出行交通工具,作為(wei) 公共交通的有效補充。
目前,電動自行車快速增長,與(yu) 有限的道路資源存在比較大的矛盾。廣州交警和相關(guan) 職能部門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想方設法持續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綜合管理,加快非機動車道的建設,讓電動自行車有路可走,同時優(you) 化公共交通,加強對外賣行業(ye) 和騎手、生產(chan) 銷售源頭的監管,進一步嚴(yan) 查嚴(yan) 管電動自行車改裝、闖紅燈、逆行以及機動車亂(luan) 停放等重點違法行為(wei) 。
通行管理措施調整後,廣州交警將密切跟蹤實施情況,歡迎廣大市民朋友繼續多提建議和意見。廣州是一座包容的城市,良好的交通秩序離不開每一位市民朋友的參與(yu) 。為(wei) 了自身安全和家人的幸福,不管是駕駛機動車還是電動自行車,都需要守法出行、文明禮讓。大家一起努力,共同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權威解讀
一、廣州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曆經優(you) 化調整,最終形成現在發布的方案,過程和原因是怎樣的?
電動自行車的通行管理措施,從(cong) 2006年起實行的“全市全天禁行”,調整為(wei) 現在的“重要幹道分時段限行”,是在多次征求意見、舉(ju) 行聽證會(hui) 和座談會(hui) ,充分聽取社會(hui) 各界意見的前提下,堅持“公交優(you) 先”發展戰略,統籌考慮市民電動自行車出行需要和城市管理實際需求,不斷研究、調整和優(you) 化形成的。
二、此次發布的方案,相比今年6月公開征求意見的方案有什麽(me) 調整,出於(yu) 什麽(me) 考慮?
相比今年6月的方案,此次發布的方案主要是縮小了限行範圍、縮短了限行時間。
經過梳理,市民的訴求主要集中在三個(ge) 方麵:一是建議考慮早高峰送小孩上學和晚高峰送外賣的需求,縮短早晚高峰限行時間。二是建議不要全天限行,要考慮區分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白天和夜間不同的出行需求。三是部分主幹道沿線學校、醫院、商場比較多,具有較大的通行需求,建議考慮預留替代道路。
在充分吸收和采納市民意見的基礎上,廣州交警統籌考慮各方群體(ti) 出行需求,進一步縮小了限行範圍和縮短了限行時間。考慮到東(dong) 西走向的東(dong) 風路-黃埔大道、南北走向的天河東(dong) 路-獵德大道,人車流量大、非機動車道不完善、公交覆蓋率高,可供繞行路線相對較多等因素,所以采取限行措施,但縮短了限行時間。
三、《通告》將於(yu) 何時實施?
《通告》將於(yu) 2023年12月15日起正式實施。為(wei) 預留充足時間給市民朋友熟悉和適應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實施後將設置半個(ge) 月的宣傳(chuan) 勸導期,在此期間以勸導糾正為(wei) 主。2024年1月2日起正式對違反《通告》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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