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起城鄉居民門急診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5000元
12月18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guan) 於(yu) 調整2024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及相關(guan) 政策的通知。
為(wei) 落實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做好2023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2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現就調整2024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及相關(guan) 政策通知如下:
一、2024年本市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調整為(wei) :城鄉(xiang) 老年人每人472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4320元/年,個(ge) 人繳費每人400元/年;學生兒(er) 童每人207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1695元/年,個(ge) 人繳費每人375元/年;勞動年齡內(nei) 居民每人302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2315元/年,個(ge) 人繳費每人705元/年。
二、2024年本市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新增部分由市、區各負擔50%。城鄉(xiang) 老年人市級財政補助1930元,區級財政補助2390元;學生兒(er) 童市級財政補助617元,區級財政補助1078元;勞動年齡內(nei) 居民市級財政補助927元,區級財政補助1388元。
三、2024年1月1日起,參加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xiang) 老年人和勞動年齡內(nei) 居民已簽訂本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的,取消首診轉診限製,可直接到自己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及中醫、專(zhuan) 科和A類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給予支付;未簽訂本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的,仍執行原有首診轉診政策。
四、2024年1月1日起,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一個(ge) 醫療保險年度內(nei) 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4500元提高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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