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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國碩考將於12月23日至25日舉行 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要誠信考試

發布時間:2023-12-22 14:25:00來源: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12月2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樊未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於(yu) 12月23日至25日舉(ju) 行。記者從(cong) 教育部獲悉,日前,教育部會(hui) 同公安部等部門聯合部署各地開展打擊作弊專(zhuan) 項行動,依法嚴(yan) 懲組織考試作弊及非法生產(chan) 、銷售竊聽竊照專(zhuan) 用器材違法犯罪人員,全力維護考試公平公正。

  據介紹,為(wei) 嚴(yan) 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an) 於(yu) 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研究生招生考試為(wei) 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試題、答案的,應認定為(wei) “情節嚴(yan) 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以代替考試罪定罪處罰。《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明確規定,考生存在相關(guan) 考試違紀行為(wei) 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存在相關(guan) 考試作弊行為(wei) 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誠信考試是每名考生應該嚴(yan) 格遵守的準則和應盡的義(yi) 務。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要知法守法,誠信應考,用誠信、知識、能力書(shu) 寫(xie) 答卷。要遵守考試紀律,不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不心存僥(jiao) 幸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不參與(yu) 涉考違法犯罪活動;要服從(cong) 監考人員管理,主動接受身份核驗和考試違禁物品檢查;要擦亮眼睛,勿存作弊僥(jiao) 幸心理、勿信“包過”“內(nei) 部”“真題”等不實信息、勿入“助考”騙局。考生如發現違規違法等行為(wei) ,可向省考試院舉(ju) 報並提供有效線索。如遇詐騙,應及時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將開通2024年研考舉(ju) 報電話,考生及社會(hui) 各界人士可及時舉(ju) 報反映有關(guan) 問題線索。教育部及各省(區、市)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根據舉(ju) 報線索第一時間核查處理,堅決(jue) 維護風清氣正的研考環境。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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