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文化

我國修法擬規定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發布平台

發布時間:2023-12-25 14:27: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白陽)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會(hui) 議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明確預警警報應當包含的事項和信息,規定建立健全預警發布平台和預警信息快速傳(chuan) 播渠道。

  草案二審稿規定,發布警報應當明確預警類別、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發布單位和發布時間等。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發布平台,按照有關(guan) 規定及時、準確向社會(hui) 發布預警信息。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布通道,及時、準確、無償(chang) 播發或者刊載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指定專(zhuan) 門人員負責預警信息接收和傳(chuan) 播工作。

  草案二審稿增加了有關(guan) 建立區域協同應對機製的規定。突發事件涉及兩(liang) 個(ge) 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guan) 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或者由各有關(guan) 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共同負責。共同負責的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建立信息共享和協調配合機製。根據需要,地方人民政府間可以建立協同應對機製。

  此外,草案二審稿還增加鼓勵和支持社會(hui) 力量依法有序參與(yu) 應急運輸保障、參與(yu) 巨災風險保險等相關(guan) 工作的規定;要求加強對個(ge) 人信息的保護,嚴(yan) 格規範個(ge) 人信息處理活動;完善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的規定。

(責編:常邦麗)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