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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進一步優化綜合保稅區進出區管理

發布時間:2024-01-03 16:34:00來源: 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據“海關(guan) 發布”公眾(zhong) 號消息,海關(guan) 總署公告2023年第200號(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綜合保稅區進出區管理的公告)。為(wei) 推動落實綜合保稅區高質量發展綜合改革,進一步優(you) 化綜合保稅區進出區管理,現就實施卡口分類分級管理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卡口分類分級管理適用於(yu) 綜合保稅區。

  二、允許具備條件的綜合保稅區在卡口設置專(zhuan) 門的便捷進出區通道,對進出區貨物實行分類通行。

  三、對區內(nei) 建設所需的基建物資、區內(nei) 企業(ye) 和行政管理機構自用的辦公用品、區內(nei) 企業(ye) 所需的勞保用品、區內(nei) 人員所需的生活消費品等境內(nei) 進出區貨物實施卡口登記管理,通過便捷進出區通道進出。根據卡口設置實際,常規貨物通道可以兼行卡口登記貨物。

  四、對卡口登記貨物實施差別化分級管理。簡化核放單填報要素,對於(yu) 第三條所述的基建物資、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生活消費品,其運輸工具綁定的核放單中的“料號”“商品編碼”為(wei) 非必填項,對於(yu) 其他卡口登記貨物,其運輸工具綁定的核放單中的“料號”為(wei) 非必填項。對上述貨物優(you) 化進區重量驗核。

  五、對采用報關(guan) 單、備案清單或保稅核注清單辦理進出區手續的危險化學品,企業(ye) 須如實申報,並在保稅核注清單勾選商品“危化品標誌”。

  六、海關(guan) 對卡口登記貨物進行抽查。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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