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寒假期間加強藝考培訓監管
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記者王鵬)記者4日從(cong) 教育部獲悉,寒假是機構開展集中住宿藝考培訓期,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點關(guan) 注機構開展集中住宿培訓的情況,落實好機構消防、安保、場地和條件配備等要求,及時掌握轄區內(nei) 學生參訓情況,確保培訓安全。
通知要求,要著重維護招生考試秩序,嚴(yan) 查培訓機構聘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zhuan) 業(ye) 在職教職工及考試命題、評分(卷)的專(zhuan) 家評委等參與(yu) 藝考培訓,或與(yu) 教師、評委等內(nei) 外勾連、利益輸送、幹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行為(wei) ;要嚴(yan) 查嚴(yan) 禁藝術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
根據通知,各地要健全校外培訓執法體(ti) 係,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開展執法。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嚴(yan) 防嚴(yan) 查隱匿在酒店、咖啡廳、居民樓等場所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管理,用好網格化綜合治理體(ti) 係,嚴(yan) 厲打擊以“家政服務”“眾(zhong) 籌私教”“遊學研學”“冬令營”等名義(yi) 進行變相違規培訓。
通知指出,要加強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嚴(yan) 格落實預收費不超過5000元的上限要求,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zhuan) 用賬戶,鼓勵培訓機構采取先提供培訓服務後收費方式運營。加大“校外培訓家長端”APP應用推廣力度,通過致家長的一封信、家長會(hui) 等方式,引導家長選擇合規機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