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不得向未在本機構就診人員開具醫療文書
1月1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醫學證明文件類醫療文書(shu) 管理工作的通知》發布。
《通知》指出,醫療機構應當規範本機構醫師開具醫療文書(shu) 的行為(wei) ,指導醫師根據患者在本機構的就診情況開具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不得向未在本機構就診的人員開具醫療文書(shu) ,不得出具虛假醫療文書(shu) 以及與(yu) 醫師執業(ye) 範圍無關(guan) 或者與(yu) 執業(ye) 類別不相符的醫療文書(shu) 。負責醫療文書(shu) 用章工作的人員要認真核對醫療文書(shu) 內(nei) 容,確認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是否符合本機構管理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用章,且不得在空白醫療文書(shu) 上蓋章。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醫學證明文件類醫療文書(shu) 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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