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進一步加強醫學證明文件類醫療文書管理工作
央視網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1月17日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醫學證明文件類醫療文書(shu) 管理工作的通知》,就醫療機構內(nei) 部加強醫療文書(shu) 管理工作提出了統一要求。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醫學證明文件類醫療文書(shu)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wei) 進一步加強醫學證明文件類醫療文書(shu) (以下簡稱醫療文書(shu) )管理,規範醫療機構出具醫療文書(shu) 行為(wei) ,提高醫療文書(shu) 質量,現就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醫療文書(shu) 管理製度
各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本機構醫療文書(shu) 管理製度,梳理製定本機構開具的醫療文書(shu) 目錄清單,明確目錄清單中每種醫療文書(shu) 的開具流程和具體(ti) 負責部門,強化開具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的授權管理,按照文書(shu) 種類分別明確開具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人員應當具備的資質、職務、職級等條件,並進行動態管理。同時,嚴(yan) 格落實證章分離的管理要求,明確每種醫療文書(shu) 的專(zhuan) 用印章(可新製作或指定現有印章),強化用章審核管理。
二、統一醫療文書(shu) 開具內(nei) 容
對於(yu) 國家或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尚沒有統一製式規定的醫療文書(shu)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文書(shu) 種類製定本機構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的開具常規,統一文書(shu) 格式,明確文書(shu) 內(nei) 容的基本規範或要求,在機構層麵建立統一編號和留存備份機製。醫療文書(shu) 填寫(xie) 內(nei) 容應當具體(ti) 、真實、合理、清楚、規範,符合本機構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的開具常規,並有相應的診斷治療依據。
三、規範醫療文書(shu) 開具行為(wei)
醫療機構應當規範本機構醫師開具醫療文書(shu) 的行為(wei) ,指導醫師根據患者在本機構的就診情況開具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不得向未在本機構就診的人員開具醫療文書(shu) ,不得出具虛假醫療文書(shu) 以及與(yu) 醫師執業(ye) 範圍無關(guan) 或者與(yu) 執業(ye) 類別不相符的醫療文書(shu) 。負責醫療文書(shu) 用章工作的人員要認真核對醫療文書(shu) 內(nei) 容,確認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是否符合本機構管理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用章,且不得在空白醫療文書(shu) 上蓋章。
四、加強醫療文書(shu) 核查管理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本機構醫療文書(shu) 核查管理機製,對本機構出具的醫療文書(shu) 定期進行統計核查,及時糾正越權開具、超常規開具等不規範開具醫療文書(shu) 的行為(wei) 。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廢棄或空白醫療文書(shu) 管理,及時回收銷毀相關(guan) 醫療文書(shu) ,防止廢棄或空白醫療文書(shu) 流出機構。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對醫療文書(shu) 實行信息化管理,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醫療文書(shu) 開具全流程追蹤和管理。
五、壓實醫療文書(shu) 開具責任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責任追究機製,對違反規定開具醫療文書(shu) 的行為(wei) 進行責任追究,開具醫療文書(shu) 及用章人員均對醫療文書(shu) 內(nei) 容承擔相應責任。對於(yu) 違反本機構醫療文書(shu) 管理製度規定且情節嚴(yan) 重的人員,予以批評教育、暫停授權等處理;對其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出生醫學證明書(shu)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shu) 、職業(ye) 病診斷證明書(shu) 等已有明確規定的醫療文書(shu) ,嚴(yan) 格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進行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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