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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優化“生娃養娃”支持政策?上海多位人大代表給出建議

發布時間:2024-01-24 14:51:00來源: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魏其濛

  國家生育政策調整後,企業(ye) 用工成本上升問題如何解決(jue) ?怎樣支持經曆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盡快回歸工作?如何進一步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正在進行中,記者注意到,多位人大代表關(guan) 注年輕人生娃、養(yang) 娃問題,提出了支持生育和養(yang) 育孩子的建議。

  考慮企業(ye) 用工成本,優(you) 化社保和個(ge) 稅政策

  不止一位代表在建議中提到,近幾年國家生育政策調整後,不可避免地造成企業(ye) 用工成本上升問題。

  韓威代表在《關(guan) 於(yu) 建立生育成本分擔機製切實減輕企業(ye) 負擔的建議》中提到,女職工生育給除了給企業(ye) 帶來社保、工資成本,還經常帶來隱形成本,如職位空缺導致用工單位需要招聘新人或是由其他勞動者分擔工作量,從(cong) 而產(chan) 生招聘成本、培訓成本、工資成本、社保公積金成本等,孩子嬰幼兒(er) 期經常生病帶來的遲到、早退甚至缺勤等等。

  韓威發現,目前鼓勵生育的政策更多地針對個(ge) 人,沒有充分考慮企業(ye) 利益,增加了企業(ye) 負擔,也實際上增加了整體(ti) 女性就業(ye) 難度。尤其是中小微企業(ye) 由於(yu) 經營成本敏感、抗風險能力弱、人員數量有限,女性生育帶給企業(ye) 的成本壓力和經營壓力大於(yu) 大企業(ye) 。她在調研中發現,很多中小微企業(ye) 對於(yu) 青年及育齡前後的女性存在不願招、不敢招的心態。

  對此,韓威給出6條對策建議。一是對企業(ye) 支出的社會(hui) 保險費進行補貼或減免。二是建立生育保險費減免製度。三是發揮失業(ye) 保險基金的穩崗功能。四是實行各類針對企業(ye) 的稅收優(you) 惠政策,例如,可以對雇用女職工人數超過一定比例的企業(ye) ,根據企業(ye) 女職工(特別是生育婦女)的數量、人數占比、年度生育情況,給予適當的稅收優(you) 惠,如采取降低稅率、直接減免稅、退稅等方式,使企業(ye) 自願、主動地增加女職工的數量。五是放寬勞動合同管理,對於(yu) 臨(lin) 時雇傭(yong) 的頂崗人員,允許企業(ye) 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wei) 期限的勞動合同,在生育女職工返崗時,可以隨時終止頂崗人員的勞動合同。六是製定針對小微企業(ye) 的特殊優(you) 惠政策。

  張華代表在《關(guan) 於(yu) 優(you) 化社保和稅收政策加大本市女性生育支持服務的建議》中提出,應製定和實施針對性的社保補貼政策,以減輕用人單位因女職工生育而產(chan) 生的額外經濟負擔。此外,現有的個(ge) 稅政策對鼓勵女性生育的力度不夠,應當考慮給予育齡女性更多的個(ge) 體(ti) 支持,幫助她們(men) 平衡職業(ye) 發展和家庭責任之間的矛盾。例如,提高一孩的個(ge) 稅扣除額度,同時大幅提高二孩、三孩的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標準;肯定女性貢獻,對於(yu) 夫妻雙方離異的,除雙方已協商確定專(zhuan) 項附加扣除分配比例的,其餘(yu) 都默認由女方全額扣除。

  設立基金支持經曆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盡快回歸工作

  身為(wei) 科技工作者,朱美萍代表提交了《關(guan) 於(yu) 設立女性科研回歸基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的建議》。

  朱美萍提到,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22年《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統計監測報告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hui) 發布的數據,我國基層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數量大,但高層次人才中女性占比低。為(wei) 了縮小科技領域的性別差異,從(cong) 國家到上海市都在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方麵出台了很多舉(ju) 措,取得了顯著的效果,但女性受教育的情況與(yu) 女性在科技創新中的作用之間仍然存在不平衡。

  朱美萍認為(wei) ,鑒於(yu) 女性在社會(hui) 分工中承載的角色,孕哺期常會(hui) 成為(wei) 女性是否繼續從(cong) 事科研工作的分水嶺。女性在孕哺期暫緩甚至暫停科研工作,科研成果的間斷使得女性在申請青年基金等經費支持處於(yu) 劣勢。科技部等部門發布的《關(guan) 於(yu)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的若幹措施》中,鼓勵設立女性回歸基金。隨後,山東(dong) 省科技廳首批在6家單位試點設立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後科研回歸基金,已有多名女性受益。但目前上海市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政策體(ti) 係中,缺乏對剛經曆孕哺期女性的支持政策。

  朱美萍建議,上海市在現有女性高層次科技人才優(you) 勢明顯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政策體(ti) 係,補充對剛經曆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的支持政策。例如,由上海市婦聯和上海市科委,或聯合社會(hui) 力量,或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設立女性科研回歸基金。女性科研回歸基金的選題、經費和執行期等參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可根據“四個(ge) 麵向”自由選題。通過女性科研回歸基金的設立,鼓勵剛經曆哺乳期的女性科技人才盡快回歸科技工作,擴大女性高層次科技人才的蓄水池,進而推動更多女性科技工作者在上海市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中發揮更大作用。

  進一步完善托育服務等生育支持配套措施

  張華代表認為(wei) ,現有的生育配套服務對激發家庭生育意願的支持還不夠充分。目前,上海市已初步構建形成以幼兒(er) 園托班為(wei) 主體(ti) 、普惠性資源為(wei) 主導的托育服務體(ti) 係,但學齡兒(er) 童的接送、寒暑假期間的學齡兒(er) 童照料等,依然是困擾育齡女性職業(ye) 發展的重要原因,當前采取的措施還不足以對育齡女性提供充分的就業(ye) 幫助和生育支持。

  張華建議,除了不斷優(you) 化社保和個(ge) 稅政策外,要進一步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進一步豐(feng) 富普惠性托育服務資源供給,例如,在現有托育服務體(ti) 係的基礎上,完善托育、幼教與(yu) 上下班時間銜接,落實中小學學校晚托服務,社會(hui) 各方努力提供更多的寒暑假兒(er) 童照料。

  蔡菁菁代表在《關(guan) 於(yu) 寶寶屋與(yu) 家門口服務站相結合的建議》中提到,根據上海市婦聯的一份調查,85%以上的女性不願意生育二胎的原因是無人帶娃。她認為(wei) ,雖然目前寶寶屋及托班政策正在逐步推進與(yu) 實施,但對於(yu) 0-3歲嬰幼兒(er) 照護的相關(guan) 政策支持力度還不夠,很多雙職工家庭不得不聘請月嫂、育嬰師等家政人員協助照料。另外,全市的寶寶屋硬件基本完善,但依然不夠普及,軟件也不夠完善,還無法滿足讓居民隨時有需求可以托管的要求。

  蔡菁菁的建議是,隨著上海近幾年的家門口服務站逐漸完善,可以探索把寶寶屋、長者照護等融在一起,進一步盤活家門口服務站資源。她還建議,針對目前寶寶屋工作人員缺乏問題,可以引入學習(xi) 幼兒(er) 照護或幼兒(er) 教育的誌願者服務團隊,並采用“政府補貼+向家長收取基礎費用”相結合的方式。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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