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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庫今天正式上線並向社會開放

發布時間:2024-02-27 16:06: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並向社會(hui) 開放。公眾(zhong) 注冊(ce) 登錄後就可以查閱,案例庫將為(wei) 公眾(zhong) 提供什麽(me) 樣的服務,和中國裁判文書(shu) 網中發布的案例有什麽(me) 區別,中國裁判文書(shu) 網是否會(hui) 關(guan) 閉?發布會(hui) 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guan) 負責人回應了這些疑問。

  最高人民法院介紹,為(wei) 推動解決(jue) 案例指導不規範、不及時、不係統、不一致和難檢索等問題,更好滿足社會(hui) 各界和人民群眾(zhong) 多元化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決(jue) 定建設人民法院案例庫。今天,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並向社會(hui) 開放。可以從(cong) 最高人民法院官網首頁的“人民法院案例庫”圖標直接點擊進入。

  人民法院案例庫,收錄的是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認為(wei) 對類案具有參考示範價(jia) 值的權威案例,包括指導性案例和參考案例。建設人民法院案例庫,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統一審核把關(guan) ,編發對類案辦理具有參考示範價(jia) 值的權威案例,逐步覆蓋各類案由和罪名、各種疑難複雜法律適用問題,能夠給法官辦案提供更加權威、更加規範、更加全麵的指引。最高法要求,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必須檢索查閱案例庫,參考入庫同類案例作出裁判。這對於(yu) 促進統一裁判規則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確、統一適用無疑具有重要意義(yi) 。

  人民法院案例庫對社會(hui) 開放,有助於(yu) 人民群眾(zhong) 通過生動鮮活的案例更好地學習(xi) 法律、運用法律,增強法律意識、明悉行為(wei) 邊界,同時強化自我保護;發生糾紛後,可以借助已經生效的類似權威案例了解裁判規則、預測訴訟結果,從(cong) 而減少不必要的起訴、上訴和申訴。借助權威案例,各類調解組織也可以更好地做當事人的引導、說服工作,盡可能促成調解。這樣可以起到“發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實處。

  中國裁判文書(shu) 網不會(hui) 關(guan) 閉 與(yu) 人民法院案例庫互為(wei) 補充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高度重視司法公開工作,切實加大裁判文書(shu) 公開力度,持續優(you) 化裁判文書(shu) 公開機製,不斷提升裁判文書(shu) 公開質效。在繼續辦好、優(you) 化中國裁判文書(shu) 網的同時,建設人民法院案例庫,收錄體(ti) 例規範、要素齊全、便於(yu) 檢索的參考案例,不僅(jin) 為(wei) 廣大司法法律界人士提供更加精準、權威的辦案參考和研究素材,也有效回應了人民群眾(zhong) 對更深層次司法公開的現實需求。可以說,人民法院案例庫是針對需求側(ce) 創新提供的新型“司法供給”和“法治產(chan) 品”。

  目前人民法院案例庫入庫案例達到3711件

  據統計,人民法院案例庫入庫案例達到3711件。其中,刑事案例共1453件,占比39.15%;民事案例共1643件,占比44.27%;行政案例共405件,占比10.91%;國家賠償(chang) 案例共23件,占比0.62%;執行案例共187件,占比5.04%。

  首批入庫案例有如下特點:

  (1)基本實現了對常見罪名、多發案由的“全覆蓋”。盜竊罪、幫信罪、詐騙罪、故意傷(shang) 害罪、毒品犯罪等常見罪名,民間借貸糾紛、婚姻家庭糾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等案件體(ti) 量較大的案由,均收錄了一批入庫案例。可以說,目前案例庫入庫案例的總量雖然還比較有限,但在指導常見案件辦理、處理常見法律適用問題方麵,已基本能滿足司法實踐所需。

  (2)注重體(ti) 現“為(wei) 大局服務、為(wei) 人民司法”要求。編發了一批有利於(yu) 推動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案例,如民營企業(ye) 產(chan) 權和企業(ye) 家權益保護案例、涉案企業(ye) 合規案例、知識產(chan) 權保護案例等。針對社會(hui) 關(guan) 切,編發了一批事關(guan) 民生的案例,如懲治網絡暴力和電信網絡詐騙案例、維護食品藥品安全案例、涉彩禮返還糾紛案例、各類勞動爭(zheng) 議案例等。為(wei) 彰顯對老幼等特殊群體(ti) 的司法保護,案例庫還設有“涉老年人保護案例”“涉未成年人保護案例”等特色專(zhuan) 欄。

  (3)高度重視入庫案例的“新鮮度”和時效性。優(you) 先選取新近案例。例如,去年12月,“兩(liang) 高兩(liang) 部”發布了《關(guan) 於(yu) 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對醉酒型危險駕駛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有關(guan) 法律適用問題作了新的規定。為(wei) 此,案例庫專(zhuan) 門收錄了一批適用最新意見審理的醉駕案例,確保入庫案例不過時,能切實發揮指導審判、服務社會(hui) 的功能。

  案例庫將及時補充新案例 清理替換過時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目前的入庫案例雖然實現了常見罪名、多發案由的全覆蓋,但距離“覆蓋各類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適用問題也將有相應案例”的建設目標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而且,隨著經濟社會(hui) 不斷發展,新的法律、司法解釋不斷推出,必將有很多新的法律問題需要明確適用規則,需要及時補充新案例,清理、替換過時案例。因此,案例庫的建設必將是一個(ge) 長期的動態過程,可以說“隻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最高人民法院將持續做好這項具有基礎意義(yi) 的重大工程。(總台央視記者 張賽 李明)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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