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文化

聽,兩會熱詞有話說!數據跨境流動入報告,大灣區已先行先試

發布時間:2024-03-07 15:12:00來源: 南方都市報APP 南都大數據研究院

  在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數據跨境流動”首次寫(xie) 入其中。“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互利共贏”被列為(wei) 今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務之一,而“推動解決(jue) 數據跨境流動等問題”是落實好外資企業(ye) 國民待遇,加大吸引外資力度的關(guan) 鍵之舉(ju) 。

  數據跨境流動與(yu) 開放發展密切關(guan) 聯

  隨著數據上升為(wei) 新型生產(chan) 要素,成為(wei) 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而數據跨境流動是數字經濟的重要一環。雖然國際上尚未形成對數據跨境流動統一明確的定義(yi) ,但業(ye) 界比較認可的權威說法是“跨越國界對存儲(chu) 在計算機中的機器可讀數據進行處理、存儲(chu) 和檢索”。

  近年來國家層麵出台多個(ge) 政策文件,《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ge) 人信息保護法》構建起數據安全領域法律體(ti) 係三駕“馬車”。“安全與(yu) 發展”成為(wei) 數據跨境流動一體(ti) 化之兩(liang) 麵,2022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就強調統籌兼顧“發展”與(yu) “安全”,讓不同數據出不同的“門”。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guan) 於(yu) 構建數據基礎製度更好發展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簡稱“數據二十條”),明確要求深化開放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具體(ti) 包括積極參與(yu) 數據跨境流動國際規則製定,探索加入區域性國際數據跨境流動製度安排。推動數據跨境流動雙邊多邊協商,推進建立互利互惠的規則等製度安排。鼓勵探索數據跨境流動與(yu) 合作的新途徑新模式。

  “數據二十條”定下開放發展的基調,以《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為(wei) 基點,促進數據自由有序高效流動。202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再次明確“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而高水平的開放離不開數據要素的高水平應用,此次會(hui) 議提出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認真解決(jue) 數據跨境流動問題。

  有專(zhuan) 家對此建議一方麵要加快完善跨境數據流動監管體(ti) 係製度,深化數字技術領域改革創新,另一方麵要把握好高水平開放,積極參與(yu) 數據跨境流動國際規則的協商製定,探索數據跨境流動國際合作的新模式新方向,從(cong) 而實現數據跨境流動層麵的“國內(nei) 國際雙循環”。

  廣東(dong) 先行開啟數據跨境流動新範式

  在數據跨境流動探索上,廣東(dong) 一直先行先試,以政策文件形式規範並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強調要探索有利於(yu) 信息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政策舉(ju) 措;《廣東(dong) 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提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數據有序流通,支持廣州南沙(粵港澳)數據要素合作試驗區、珠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開展跨境數據流通的審查、評估、監管等工作;《“數字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明確以數據流動帶動要素市場化,實現灣區發展“要素通”,探索推行數據跨境流通“白名單”製度,支持符合相關(guan) 資質條件的商業(ye) 銀行開展內(nei) 部數據跨境流動試點,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為(wei)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ge) 人信息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2023年12月《粵港澳大灣區(內(nei) 地、香港)個(ge) 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實施指引》應運而生,以實踐創新為(wei) 路徑,為(wei) 灣區產(chan) 業(ye) 發展賦能。數據跨境流動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啟了新範式:出境數量放寬、個(ge) 保評估簡化,部分敏感個(ge) 人信息不設具體(ti) 要求,為(wei) 保險、金融、醫療等行業(ye) 帶來諸多利好,吸引有需求的企業(ye) 到大灣區設分支機構……大灣區的獨特優(you) 勢提供了一個(ge) 難得的數據跨境流動測試平台。

  “促進數據跨境流動是推動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必要措施”,粵港澳大灣區各市搶先布局數字經濟“新賽道”。廣州提出率先打造粵港澳數字要素流通試驗田,深圳則被賦予開展數據跨境傳(chuan) 輸(出境)安全管理試點的任務,灣區城市在跨境數據流通交易等方麵持續出新出彩。

  委員建議推廣數據出境負麵清單

  需要注意的是,當前數據跨境傳(chuan) 輸規模增大,探索便利化的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機製,是緩解數據安全與(yu) 跨境流通矛盾,暢通國內(nei) 國外雙循環的重要著力點。

  在2024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數據跨境流動”也是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熱議話題。在擬提交的《關(guan) 於(yu) 提升數據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平衡數據跨境交易效率與(yu) 國家安全的提案》中,致公黨(dang) 中央建議提升政策操作性,建立多元主體(ti) 聯動協調的全周期監管機製。建立數據安全分類分級評估體(ti) 係,對待出境數據實施分級管理,在北京、天津、海南、福建、廣東(dong) 推廣“負麵清單”管理模式,明確自貿區數據跨境流通專(zhuan) 有通道細則,完善數據出境事前監管製度,並加強與(yu) 國外政府與(yu) 組織的跨境監管合作

  暢通數據跨境流動是發展數字貿易的重要前提。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協主席林潔接受媒體(ti) 采訪時認為(wei) ,應充分發揮深圳毗鄰港澳的區位優(you) 勢,依托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ye) 合作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重大合作平台,加快試點數據跨境流動合作,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據特區”。

  “在大灣區版個(ge) 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的基礎上,進一步多元化跨境數據流通方式”,全國政協委員李民斌接受媒體(ti) 采訪時建議建設基於(yu) 區塊鏈技術的大灣區跨境數據驗證平台,將粵澳、深港跨境數據驗證平台擴展至大灣區全域,便利個(ge) 人和企業(ye) 獲得、驗證其自身數據並完成跨境資產(chan) 證明、跨境銀行開戶、跨境信用貸、跨境保險理賠等金融服務。明確個(ge) 人數據匿名化處理標準,個(ge) 人數據匿名化處理後出境的,免除個(ge) 人授權同意。

  談及如何讓數據便捷安全流動,如何發揮中國數據規模、數據應用優(you) 勢加速數據跨境流動探索?全國政協常委、上海公共外交協會(hui) 會(hui) 長周漢民接受南都采訪時表示,數據跨境流動,保護和促進不可或缺,建議製定發布《重要數據認證指南》,明晰重要數據、非重要數據的評估標準,為(wei) 企業(ye) 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導,探索形成《豁免申報數據出境的負麵清單》,建立數據跨境流動跨部門協同機製

  出品:南都大數據研究院

  監製:戎明昌 劉江濤

  策劃:王衛國 鄒瑩

  統籌:張純 關(guan) 健明 張雨亭

  數據采集分析:袁炯賢

  設計、動效:原毅 何卓賢 王蕾

  技術支持:南方智媒雲(yun)

(責編:常邦麗)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