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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監管辦法 規範可再生能源電量收購

發布時間:2024-03-20 15:42: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近日從(cong) 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印發《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是對相關(guan) 監管辦法的修訂。新辦法進一步規範電力市場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行為(wei) 。

  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包括保障性收購電量和市場交易電量。新修訂的《監管辦法》明確了保障收購範圍,要求電網企業(ye) 應按照相關(guan) 規劃和規定要求,統籌建設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配套電網設施。電網企業(ye) 與(yu) 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ye) 應加強協調,根據項目建設合理工期安排建設時序,力爭(zheng) 實現同步投產(chan) 。如遇客觀原因接入工程無法按期投入運行,電網企業(ye) 應通過臨(lin) 時接入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接入並網。監管辦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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