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解決哪些問題?一文讀懂
國務院辦公廳今年初印發了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相關(guan) 負責人昨天(4月1日)介紹了該辦法的主要內(nei) 容。
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共8章43條,厘清了國務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相關(guan) 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職責,充分考慮我國突發事件演化規律新特點,就跨層級、跨地域、流域性等關(guan) 聯預案相互銜接作出專(zhuan) 門規定;注重運用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強調構建統一的應急預案數據庫,推動共享共用。
《辦法》推行基於(yu) 情景構建編製應急預案的方法,在編製前準備工作中,明確了開展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典型突發事件案例分析等相關(guan) 要求,強調專(zhuan) 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應急管理部門可對演練進行評估指導,推動解決(jue) 部分預案操作性不強、演練成效不夠高等問題。
根據《辦法》要求,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在正式印發後20個(ge) 工作日內(nei) 向社會(hui) 公開,原則上每3年評估一次,適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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