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國內

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不能鬆勁

發布時間:2022-02-17 14:46:00來源: 經濟日報

  當前,我國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雖總體(ti) 可控,但隱患不容忽視,一些問題近年來相繼暴露,個(ge) 別機構甚至被利益輸送掏空。

  究其原因,既有曆史遺留問題,也有現實製約因素。以中小銀行為(wei) 例,從(cong) 曆史上看,它本身就是改革化險的參與(yu) 者。20多年來,經過化解風險、更名轉製、引資重組、轉型發展,大量中小銀行實現了“新生”,並逐漸成長為(wei) 服務實體(ti) 經濟的生力軍(jun) 。但是,部分曆史遺留問題沒有得到完全解決(jue) ,並在後續的“跑馬圈地”中日益累積,最終演變成新的現實製約——即專(zhuan) 業(ye) 人才缺乏、公司治理薄弱,這也是當前中小金融機構麵臨(lin) 的兩(liang) 大共性問題。

  例如,觀察那些已處置的高風險金融機構,重要的風險點在於(yu) ,主要高管人員多為(wei) 非專(zhuan) 業(ye) 人士,長期存在“亂(luan) 作為(wei) ”問題,“看條子批貸款”等嚴(yan) 重不合法不合規亂(luan) 象一度盛行。這充分說明,作為(wei) 特許經營機構,金融機構必須擁有專(zhuan) 業(ye) 盡職的高素質團隊,以保證自身穩健運營。

  再者,公司治理能力薄弱又為(wei) 非專(zhuan) 業(ye) 人士的“亂(luan) 作為(wei) ”提供了可行空間。在一個(ge) 完備的公司治理組織結構中,股東(dong) 大會(hui) 、董事會(hui) 、監事會(hui) 和高級管理層是主體(ti) ,“三會(hui) 一層”各司其職、有效製衡、協調運作。但倘若公司治理薄弱,大股東(dong) 就有機會(hui) 通過股權、關(guan) 聯交易,將金融機構異化為(wei) 自己的提款機,在內(nei) 部人的控製下,出現財務造假、股權代持、利益輸送等問題。

  受製於(yu) 以上兩(liang) 大問題,具體(ti) 落地業(ye) 務往往走了樣。例如,資產(chan) 配置期限過長,流動性風險隱匿,容易進一步引發係統性、區域性風險;風險識別能力不足,信用風險上升,容易形成大量不良貸款。此前被高速增長所掩蓋的問題可能陸續水落石出。因此,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不能鬆勁,務必防止風險外溢損害國民經濟穩定與(yu) 社會(hui) 公共利益。

  接下來,要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總體(ti) 要求下,堅持底線思維,分類施策、統籌協調。一要精準拆彈,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成因複雜,防範風險不能“千司一麵”。二要抓早抓小,為(wei) 了保障該目標的實現,要繼續提升金融監管能力、彌補監管製度漏洞。

  從(cong) 長遠發展看,必須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這是金融機構最關(guan) 鍵、最根本的核心競爭(zheng) 力,也是行穩致遠、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具體(ti) 來看,要遵循各治理主體(ti) 獨立運作、有效製衡、相互合作、協調運轉的原則,推動完善股權結構、優(you) 化法人治理架構、強化信息披露和外部監督,建立高效的決(jue) 策與(yu) 製約機製、科學的激勵約束機製,還要補齊中小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短板。目前,遼寧、山西等地的中小銀行改革已積累了一些有益經驗,金融監管部門也在加快推動金融人才庫建設。期待相關(guan) 工作進一步落地、落實、見效。(經濟日報 郭子源)

(責編: 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