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記分新規透視:開車打手機扣分更多
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電 題:開車打手機扣分更多、對“分蟲”頂格扣分、參加公益活動能“回血”……交通違法記分新規透視
新華社記者任沁沁、魯暢、汪軍(jun)
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wei) 記分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
新規對現行記分項目進行了增減,還對部分項目的分值進行了調整。記分規則將有哪些重要變化?為(wei) 何要變?將如何助力我國交通安全領域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guan) 部門和專(zhuan) 家。
開私改貨車上路首扣分、開車打手機扣分更高、對“分蟲”頂格扣分
此次修改,增加了一次記9分的種類、刪除了一次記2分的記分種類,對23項違法記分保持分值不變,對14項記分行為(wei) 降低了記分分值,刪除13項記分行為(wei) ,並對部分記分項的表述作了拆分、合並。修改後記分行為(wei) 由原來的52項減少到50項。
新規維持了對嚴(yan) 重妨礙交通安全違法行為(wei) 的扣分力度,如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逃逸、嚴(yan) 重超速行駛、使用偽(wei) 造變造牌證等違法行為(wei) ,仍規定為(wei) 一次扣12分的頂格扣分。
新規降低了部分扣分分值。如對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規定從(cong) 原來的一次扣12分降為(wei) 扣3分,是記分下調幅度最大的一項。駕駛與(yu) 準駕車型不符、未懸掛號牌機動車,故意遮擋或汙損機動車號牌等行為(wei) ,則從(cong) 一次扣12分降至扣9分。
有些行為(wei) 從(cong) 此不扣分。如駕車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身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等輕微交通違法行為(wei)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駕駛設計最高時速低於(yu) 70公裏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等行為(wei) 。
新規新增了部分扣分項目。為(wei) 加大打擊“分蟲”力度,新增“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wei) 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為(wei) 一次扣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wei) 。在一次扣6分的交通違法行為(wei) 中,新增了“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製通行的區域”“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兩(liang) 項行為(wei) 。
對“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wei) 首次扣分,實施一次扣1分。
新規同時上調了部分扣分分值。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車道停車的,從(cong) 扣6分提高到扣9分;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從(cong) 扣2分提高到扣3分。
此外,新規還規定了分值“回血”方法。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guan) 知識學習(xi) 且經考試合格的,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條件的可以消分“回血”,一個(ge) 記分周期內(nei) 最高“回血”6分。
提升立法層次、突出寬嚴(yan) 相濟、著眼發展需求
交通違法記分規則是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於(yu) 2004年出台後所設置的一項製度。同年公安部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附件形式明確了記分行為(wei) 和記分分值。
要實現與(yu) 民法典、行政處罰法等重要法律統一協調,就需要對駕駛證記分管理作出相應調整。公安部交管局局長李江平此前接受采訪指出,此次單獨製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wei) 記分管理辦法》,是為(wei) 了主動適應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新形勢、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對安全便捷高效服務的新需求,通過製度完善進一步提升社會(hui) 治理水平。
專(zhuan) 家表示,扣分規則因時因勢而改,更有利於(yu) 體(ti) 現執法部門法治思維和專(zhuan) 業(ye) 水準的提升,同時也是交通安全領域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的表現。
“記分標準有升有降,體(ti) 係更為(wei) 合理,體(ti) 現了規則源於(yu) 生活的道理和寬嚴(yan) 相濟的精神。”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巍濤說。
充分體(ti) 現寬嚴(yan) 相濟的精神是新規突出特點之一。新規規定,對多次記滿12分的駕駛人進行更嚴(yan) 格的教育和考試:對一個(ge) 記分周期內(nei) 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xi) 時間,增加學習(xi) 內(nei) 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而對於(yu) 交通違法行為(wei) 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更加突出對輕微違法的教育作用。
李巍濤表示,新規改變以往圍繞扣分展開的觀感,加強了對駕駛人教育的引領作用,讓法律更有人情味。
新規還主動適應當前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新情況。貴州省玉屏侗族自治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情報信息中隊中隊長楊幸告訴記者,當前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與(yu) 部分特定種類車輛駕駛人不夠重視交通規則直接相關(guan) ,亟需對此加強懲戒。
新規對記滿12分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進行更嚴(yan) 格的滿分學習(xi) 教育,提高考試難度。“對於(yu) 比較嚴(yan) 重的違法違章,比如酒駕醉駕、肇事逃逸等,堅持嚴(yan) 扣以減少其發生,是對司乘人員和潛在受害方人身財產(chan) 安全的真正保護。”從(cong) 事多年客運工作的駕駛員陳富貴說。
嚴(yan) 把法治關(guan) 、重視科技力、優(you) 化流程線
專(zhuan) 家認為(wei) ,要將新規“規則優(you) 勢”轉變為(wei) “治理效能”,仍需綜合施策。
嚴(yan) 格依法執行規則至關(guan) 重要。“以接受交通法治教育消減扣分是非常有價(jia) 值的舉(ju) 措,但其價(jia) 值體(ti) 現在嚴(yan) 格的執行和良好的實效,應防止其轉化為(wei) 變相‘後門’。”李巍濤指出,扣分要嚴(yan) 格依法,“回血”更要嚴(yan) 格依法。
公安機關(guan) 將“嚴(yan) 查嚴(yan) 處弄虛作假、買(mai) 分賣分、替學代學、考試舞弊等行為(wei) ,對發現違法違規的,嚴(yan) 格依法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李江平說。
相關(guan) 規則的設定如何進一步凸顯科技服務規則適用的能力?李巍濤建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構建一體(ti) 監管係統將有助於(yu) 記分標準的合理裁量,通過科技手段助推規則適用更加高效。
隨著新規的施行,公安部交管局將推廣應用全國統一的公安交管業(ye) 務監管係統,加強對交管業(ye) 務全鏈條、全過程、全方位監督,對違規異常問題及時預警、及時核查、及時處置,建立健全常態化業(ye) 務監管機製。楊幸認為(wei) 這樣“管理更科學、更合理,基層在執法過程中更有抓手和針對性。”
北京市律師協會(hui) 交通管理與(yu) 運輸法律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主任黃海波說,隨著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交通方式的不斷更迭,相信記分規則還將持續動態優(you) 化,在交通管理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守護千家萬(wan) 戶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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